土地包括宅基地和承包地,是农村人最为核心的权益,也是农民千百年来安身立命的根本。只要是农村户口,理论上每一个人都应该有承包地宅基地。承包地是按人口数分的,分地时家里有几个人,就给几个人的地。而宅基地是按户分,只要是一户,不管有几口人,就是一处宅基地。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的逐渐完成,以及农村集体产权改革逐渐推进,农村土地不断升值,以后含金量也将会越来越高。但是,一直以来,农村有一类人的土地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在现在土地价值不断攀升的背景下,这类人的土地等权益,开始被逐渐重视起来,这种人就是农村的外嫁女。

前文提到,不管是按户分,还是按人口数分,理论上土地都是人人有份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即使没有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实际上,过去农村外嫁女,一旦出嫁之后,就等同于失去了自己的土地权益,为啥这样说呢?

一般来说,农村外嫁女结婚以后,就要把户口从娘家迁到婆家,但是,虽然户口迁走了,宅基地和承包地却无法随之带走。就宅基地来说,按户分配,娘家的宅基地自己虽然有份,显然无法分割带走;就承包地来说,由于目前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在下一次分地之前,外嫁女的承包地,会一直留在娘家,在婆家是没有自己的承包地的。

有人说了,研究外嫁女的承包地、宅基地有意义吗?到老公家不啥都有了?当然有意义,举例来说,有的村子遇到拆迁,房屋、宅基地补偿不给外嫁女分红;现在农村离婚也在增多,离婚之后女方没了婆家,在娘家权益得不到保护,因为很多人认为“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在娘家不受待见,就成了无根的浮萍,连落脚地都没有。

那么,农村外嫁女户口必须要迁出吗?外嫁女的承包地、宅基地权益如何保障呢?前段时间,农业农村部在会议上明确表示,要保护外嫁女的权益,不得以结婚为理由,强制要求外嫁女迁出户口,迁与不迁看个人想法。如果外嫁女户口还留在本村集体,那么,就仍然是本村集体成员,跟其他村民一样享有以下4大权益,一个也不能少。

1、娘家的土地承包权

《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中,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妇女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剥夺和侵害。如果户口没有迁出,即使外嫁,在娘家也跟其他人一样享有受保护的土地承包权。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户口迁走了,只要在婆家没有分到承包地,其在娘家的土地承包权依然有效,依然享有各项权益。

2、娘家宅基地的各项权利

按照“户有所居”的原则,农村外嫁女如果户口还没有迁出,那么关于宅基地,依然跟家里其他人一样,享有完整的各项权益,比如宅基地出卖、出租、有偿退出补偿、征迁补偿等等。因此,当遇到拆迁时,户口还在娘家,就能分到自己的一份拆迁补偿。

3、有权继承娘家财产

多数农村人,包括很多外嫁女自己也认为,嫁出去之后自己就跟家里的财产没啥关系了,等到父母老去、去世,土地、房屋等资产,只能由自己的弟弟、哥哥继承。实际不然,女儿跟儿子一样,都有相同的继承权,可以继承娘家财产。

4、有权参与娘家集体资产收益分红

这几年来,农村地区不断推广集体产权改制,在很多农村,清产核资后的集体资产还是比较多的,改革后将实行“资产变股份、村民变股东”,农民每年都可以获得分红。有的经营好的村子,每个村民一年分红几万、十几万都不算多。如果外嫁女户口还在娘家,就可以享有娘家集体资产收益分红。

外嫁女的户口,现在都是可迁可不迁,建议大家自己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比如说娘家过几年可能要征迁,或者婆家以后要搞建设,就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决定是否迁户口。无论迁与不迁,都不是钻空子,是大家的正当权益,会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