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孤
个人公众号:林孤小姐(ID:lingu1212)
【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害人一命呢?】
1
我救你一命,你背后捅我一刀,是什么谋杀了我们的善良?
12月20日,江西九江。
修水县爱心联合会义工路遇一名92岁老人晕倒,上前将其扶起,随后老人的家属路过,义工将老人交给家属后离开。
九江老表讲义气,义工热心帮老人,这也算得上是一件“好人好事”了吧。
这边红本本还来不及记下这一个正能量故事,剧情陡然翻转瞬间毁了三观。
事后,义工接到交警部门电话,被告知其涉嫌肇事逃逸。
老人儿子报警,说义工开车撞到了老人后逃逸。
——明明是好心扶起了老人,怎么就变成了肇事逃逸?明明是做了好事,怎么就背后被捅一刀?
民警通过调取附近居民家监控发现,老人是自己摔倒,与义工们无关。
民警责令老人家属向义工们道歉。
民警走访调查过程中,老人自己都说了不是义工撞的,但老人的家属却说,“老人都90多岁了,脑子糊涂着呢?”
——万幸,一户居民家里安装了监控,拍下了全部过程,这才还了义工清白。
当事人是九江修水县爱心联合会的义工,每周都会去看望贫困孩子,这也算是在弘扬社会正能量、传递善良吧?看到老人摔倒,好心扶起来,这也算是人间自有真情在吧?
可结局却是东郭先生与狼、吕洞宾与狗、郝建与老太太的“好人寒心”剧情,再度上演。
——奇怪,我为什么要用“再”呢?
老人家属道歉了,一笔带过,诬蔑陷害一个好人的成本,就只有一个道歉这么简单。
仔细想想不觉得后怕吗?
——万一没有监控呢?
2
2013年12月31日,46岁的吴伟青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出门,在路上遇到老人周某拄着拐杖摔倒在路中间,随即停车去扶老人。
并且,好心将老人送往医院治疗。
送医之后,老人诬陷是吴伟青撞倒自己的,并要求他赔偿20万,吴伟青再三辩解,自己好心扶起老人并送医院治疗,绝对没有撞到老人。
老人不依不饶,一口咬定是吴伟青撞到自己,并且索要赔偿。
两天后,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吴伟清选择跳水自杀。
——这个一天打三份工,在整个村里有口皆碑的“老好人”,被逼自杀了。
“我一生从未做过坏事,就做了一次好人,却遭遇了这样的厄运。”
在知道吴伟青自杀后,老人终于承认是自己摔倒的。
之后,当地警察和医院伤情鉴定中心也给出鉴定意见,鉴定出老人摔倒时双方没有任何碰撞或剐蹭。
吴伟青用生命换来了自己的“清白”,却没能等到这份迟到的正义。
——善良的人死去了,诬告者一句对不起,这事就算结束了。
那一条鲜活的生命,死在了“没有监控的死角”之下。
这背后一刀,杀死了一个好人,逼退了更多内心善良的好人。
——社会风气,就是这么被败坏掉的;世态炎凉,就是这样寒了人心的。
“我想做个好人,可世界不给我机会。”
3
河南大学生李凯强扶摔倒的老人,因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一审被判赔偿7.9万元;
梅州一女子扶了一个摔倒的老人,却被老人讹诈要求赔偿,女子选择报警求助,老人见此迅速离开现场;
江西三名学生扶摔倒的老人反而被老人讹诈十多万,幸好有监控证明清白,事后老人因年龄超过70岁未被拘留,仅仅被警察思想教育“半小时”;
浙江金华一个小伙好心扶起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对方反报警称是被他撞倒,自证清白后,小伙决定起诉对方,老人的妻子只说了一句:“你去告好了。”
......
桩桩件件,让我们再回过头来重新审视当初轰动全国的“佛山小悦悦事件”。
2011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
2岁的小悦悦在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离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
10天后,广东佛山280名市民聚集在事发地点悼念"小悦悦" ,宣誓"不做冷漠佛山人"。
当时的社会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地在斥责佛山人“冷漠无情”,痛批当下社会的人性丑恶。
——今天对比起来看,帮人救人反被敲诈捅刀的新闻,我们真能说佛山人冷漠,真能斥责那些“不愿伸以援手”的人,无情无义吗?
究竟是什么,谋杀了我们心底的善良与正义?
好心扶起摔倒的老人,被法官反问:“不是你撞倒的,你扶他干嘛?”
好心给癌症患者推荐了国外的进口药,被患者家属反咬一口:“他身为医生开假药,害死了我父亲。”
学生逃课去网吧,老师知道后罚站写检讨戒尺打了手心几下,孩子回家告了恶状,家长跑到学校闹腾:“有你这样当老师的吗,你配当老师吗?”
听到女子大呼救命的小伙,仗义出手最后却被施暴者反咬一口送进了警局拘留了半个月。
在动车上好心救了突发病人的医生,事后被乘务员要求出示医生资格证并签字画押。
如果人性的底线一次一次被洞穿,为民请命的侠客噤若寒蝉,正义之士伸出的援手越来越少,冷漠的看客们都成为了精致利己主义者。
背后捅刀的人不用付出任何代价,那么在没有监控的社会角落里,正义和善良,就会死绝。
4
刑法第243条规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规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现实中呢?诬告罪几乎就没有正式判决适用过。
清华学姐诬告学弟一事,最后也是“文字和解”,好心扶起老人反被讹诈的义工,自证清白以后得到的也只有一句“对不起”。
道德教育没有跟上、法治教育又总是缺席,双重因素之下,“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就成了日常惯例了。
这种帮人救人被反咬的新闻案例不断上演,群众和媒体总是呼吁做人要有良知,要讲道德。
——可偏偏就有阴险小人没有良知不讲道德,怎么办呢?
口头批评教育无效,那就只能采取强制措施了啊!
——德育失败,法治就得跟上。
撞到老人拒不赔偿还肇事逃逸,法律不会放过他,这没异议;反过来,好心救人却被诬告陷害,法律凭什么放过这样的卑鄙小人?
一味地去教导好人要善良正义,却又一味地偏袒坏人宽大处理。
——这不是什么伟大格局,这是虚伪至极的道德圣母。
正义被正义所鼓舞,善良被善良所传递,这个“正能量”,才能持续的接力下去,人间正义才有被维护的可能。
恶,会激发出更多的恶;善,也会激发出更多的善。
对于正义,我们必须强有力的维护并且肯定;对于邪恶,我们必须要有痛打落水狗的决心。
——救人的要称赞,害人的要严惩,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我愿意做个好人,也乐意于劝告更多的人去做一个好人,这样我们才能在一个和谐社会里创建一个文明城市。
——但这前提,是好人被保护,坏人被严惩,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应该遵循这个基本前提。
正义可以提升一个民族的精神面貌和价值信仰,它应当被歌颂被尊重,绝不能被欺凌被践踏。
我们需要正面拥抱,而不是背后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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