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对我市2020年度新申请的医药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和实地审查评估,拟将以下医疗机构和药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0年12月24日—12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34-7366977

来源:禹城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