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作为社会毒瘤,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经过1年多的调查取证,彝良县王宗权涉恶集团覆灭,集团成员被判处1至12年有期徒刑不等。
王宗权系彝良县海子镇新场村人,2001年11月至2007年12月,王宗权先后任彝良县海子乡乡长、党委书记。
王宗权任职期间以其妻子名义,从康某处转包了约10亩竹林,400亩荒坡;2008年底,为扩大林地面积,霸占更多资源获利,将原承包合同的界限及承包年限做了篡改,经彝良县林业局判员现场勘察多达2539.5亩林地被占。
人民赋予他的权力,王宗权并实际没有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相反他利用手中的权力,承包了“骑龙沟”1000余亩山林,随后又利用手中的权力,将其承包之外的2500余亩山林占为己有。
在经营管理林地期间,王宗权让家族成员参与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对其进入林地采竹笋、砍伐林木的村民,采用辱骂、殴打、罚款等方式震慑当地村民,有村民因采一口袋笋子,被殴打下跪和被索要罚款。
村民说到,有一次采笋子被其家族成员(王文毅)遇见,叫我跪在地上,其家族成员(王文毅)说交8000元的罚款,我想到确实是采了笋子,我说怕要不了那么多,王文毅就说你再多说,我就要叫几个二杆子如何如何。我说我不是被吓大的,随后他叫我晚上去他家里谈,最后在他家交谈后,交了2000元钱。
2018年7月,彝良县公安局扫黑办接到群众举报,王宗权家族在彝良县海子镇及周边横行乡里,多次殴打他人和敲诈勒索,群众敢怒不敢言。
有一次,因为两车交会,王宗权认为镇雄老板没有主动让他们通行,王文毅觉得丢了面子,就打电话给家族成员,邀约了10余人,手持钢管、铁棒等找到了镇雄老板,当即就问三不问四,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将镇雄老板从车上拉下来,实施了殴打,并砸毁了车辆。
2013年,彝良县荞山镇官房村村民李某兵因13岁的儿子骑走了集团成员王宗军小孩的自行车,王宗军夫妻强行拉走李某兵的马,并威胁索要赔偿30000元,村民李某找人协商后,赔偿金额降至18000元,后来连拉的马钱一起算,总共赔偿了20000元。
不仅如此,王文毅、王宗军、王宗全、王中成等人还共同分别参与他人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海子镇周边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因王宗权集团涉恶案情重大, 彝良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对举报反映的情况开展秘密调查取证,2019年2月立案侦查。
一个月后,以王宗权、王文毅为首要分子,王宗全、王宗军、王中成等一系列为成员的恶势力集团陆续被批捕。
今年6月10日至12日,该案经镇雄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涉案人员被判处1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至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6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王宗权涉恶团伙覆灭。集市上打架斗殴现象很少发生,村民生活也比较舒适。
— END —
来源:昭通广播电视台《昭通新闻》、彝良圈
声明:“观昭通”微信公号转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欢迎微信联系在昭通(微信号zaizhaotong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爆料趣事、突发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