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正义的人

今天打开交管12123,看到有一条未处理违法记录。2020年12月20日下午13:30左右驾驶鄂R9JW**从天门开车至岳口,由于天气寒冷,本人穿的大毛领羽绒服,头戴帽子,带着口罩。在保台线1341KM+405M处被拍未系安全带。本人开车启动之前,习惯性地会把安全带系好,如果没有系安全带,相关部门可以把我的行车路线(天门至岳口)电子眼摄像跟踪全部调开,本来罚款也就50元的事,但总觉得很冤,摄像头难道不是高清的吗?不能以冬天穿的衣服不对为理由罚款吧,麻烦相关部门的技术中心给一个公证的说法!谢谢!

公安局 回复内容:

网友“正义的人”:

您好!

您的留言收到,通过查看违章图片和多个平台比对过车图片证实您此次行车未系安全带,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之规定,依法对您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天门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