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7日,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杭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11月27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了该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年以来,拱墅公安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有序推动辅警优化提升工作,新招录108名辅警并完成初任培训,实施警辅人员能力素质培训,实行警辅师徒结对、优师带徒,助力“第二警队” 专业素质全面提升。

进一步完善辅警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辅警队伍人员借调、层级管理、薪酬体系、行为规范等相关制度规范,着力推进辅警队伍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力激发辅警队伍战斗力和向心力。

进一步落实辅警关爱举措,在现有已投入使用的民警集体公寓内,专门辟出一幢公寓楼作为辅警集体公寓,对于工作表现优异、家庭条件困难或紧缺专业的辅警,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增强辅警队伍凝聚力、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