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教体局正式发布我市2021年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没有新要求,从2021年1月30日起,我市义务教学阶段学生将迎来为期一个月的寒假;2021年2月4日起,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也将统一开始放寒假。
按照市教体局统一安排,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农历腊月十八),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八)正式上课;
普通高中学校寒假开始时间为2021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八)正式上课。
寄宿制学校可提前一天安排学生报到。幼儿园在不影响幼儿家长工作的前提下,可妥善安排寒假期间教职工的休息时间。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要求,寒假放假时间和新学期开学时间将适时调整。
寒假期间,我市还将严格规范假期办学行为。市教体局要求各县(区)教体局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规定,
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
严禁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校外培训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来源 商丘教体局
编辑 张新辉 审核 刘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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