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临沂市委批准,临沂市纪委监委对临沂市公安局原四级高级警长李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森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发放补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李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毫无组织原则,手握权力后私欲迅速膨胀,任性滥权妄为,道德底线失守,将公权力沦为寻租工具,将公共财物视同私人财产,知纪违纪、执法破法、徇私枉法,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且违纪违法数额特别巨大,严重违背入警誓词,玷污人民公安形象,造成恶劣影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沂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 源:沂蒙清风

本平台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和其他公众号,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让更多的人获取需要的资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告知我们,我们将及时删除!

超过20万人正在关注临沂帮

赶快来关注吧,这里有你想找的临沂本地热点资讯,这里有你想要的各种资料,还有海量的资源,还在等什么,关注1000万临沂人身边的大事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