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融掉,脸上冒烟”
新的一年刚刚开始,可有的女孩,可能再也看不到新年的希望了。
12月28日下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发生了一起恶性事件。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某班级在上课过程中,一名男学生走了进来,将手中的浓硫酸朝着两名女生头上泼了下去。
众目睽睽之下,网上立刻出现了无数相关讨论。
据网曝聊天记录,受害者头发融了,脸部直接被烧焦冒烟,眼睛严重受伤。
“头发都融了”、“好恐怖”....这些令人无法想象的语言描述,引起了很多人的惊恐。
男生精神很正常,除了平时孤僻一点,没有任何精神疾病。他也不是一时冲动,是提前准备好的。
女生当时被融掉的头发:
随后官方的消息,证实同学们的聊天记录的确没有夸大成分,3名女同学被硫酸严重烧伤。
硫酸的腐蚀性有多强、大家都清楚吧,
当初有人做了实验,当卫生纸遇见硫酸会怎么样:
卫生纸遇硫酸碳化示意图
可怕吗?
短短几秒卫生纸已经被腐蚀了,所以女孩们现在的情况大家可以想像一下。
事情发生之后,警方立即将叶某荣(男,23岁)逮捕,3名女同学被送往医院治疗。
被泼硫酸,不仅是毁容留疤的问题!
人的骨骼会碳化,眼球被溶解,嘴巴无法张开,嗅觉、视觉也会被毁掉,连呼吸都需要辅助工具,生不如死。
印度被泼硫酸毁容的妇女
正如网友所说,用这种方式做案,就是冲着毁人一辈子去的,用心实在恶毒!
而凶手叶某,完全就是预谋犯罪!
伤完人后,他淡定地说:“我和她俩有矛盾,你们报警抓我吧!”
然而,就因为这一句“有矛盾”,很多网友脑补了一出男孩忍辱负重最后奋起反抗的大戏:
“肯定是有原因的!” “这男孩应该经常受欺负吧!” “为什么泼她不泼别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肯定女的花男的钱了”
先不说对女生泼硫酸是一种怎样的恶意,
3名女孩还没来得及从疼痛中挣扎过来,就又被舆论的脏水泼了一遍!
一个巴掌,拍得响
每当看到这种新闻,天桥君就忍不住叹息。
因为总有人秉承着“一个巴掌拍不响”的金科玉律,
不等事实清楚,就拿着放大镜在受害者身上找原因。
事情曝光之后,评论区却有不少人对泼硫酸的加害男生产生了共情。
有人认为这种残忍的行为是一种反抗,推测加害人可能经常受欺负或被嘲笑,内心积怨已久。
更有人信誓旦旦: “女生应该也做了什么坏事”。
“事情没有这么简单,这几个女孩子肯定对那犯罪的男孩子做了什么说了什么,不然怎么就泼她们呢?”
“3个女孩肯定做了让男孩无法忍受的事,泼硫酸要判死刑的,男孩这么做也可能是气愤后的手段。”
还有的人直接把整件事扯上了女权!
事情真相没有出现,人们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象出一场大戏!
简直是太荒诞!赤裸裸的把受害者有罪打在了公屏上!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受害者有罪论呢?
对于受害者有罪论的深层心理原因,最主流的观点是“公正世界假设”。
一个人的所作所为会给他带来公正的结果;他做好事就有好报,做坏事就有坏报。换言之,就是把事情的结果,归因于更高的道德层面上的公平。
社会心理学家Melvin Lerner提出,我们常常会听闻各种人遭受不幸,但大多数人仍能维持正常生活必需的安全感,
原因便在于我们或多或少有公正世界的假设,认为这些人之所以遭受不幸,一定是因为他们做了什么错事。
它对我们的内心起到了安慰作用:只要我不做这样的事,只要我不是她这样的人,我就不会遭到这种不幸。
但是,这样的逻辑显然漏洞百出、为害不浅。
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这个社会上就是有一些垃圾人,
他们犯罪不需要理由,就是想找个地方倾倒他们的不如意。
所以当发生恶性事件,别急着质问受害者:“为什么不是别人,偏偏是你?”
一个巴掌打人,也很响!
“我害你,可能根本与你无关!”
“有矛盾”不等于“她活该”
在这次的“泼硫酸”的新闻中,有校友透露了一些信息:
叶某是班上的干部,因为一些学业上的矛盾,对当事女生怀恨在心。
孰是孰非,我们还未可知。
但有矛盾,不等于女生应该被泼硫酸。
成年人的世界本身就充满了冲突和挫折,
我们有义务约束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并对遇到的问题寻求解决之道。
退一万步,就算真的有委屈,
叶某有太多方式可以解决矛盾,
不管是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还是诉诸舆论、法律。
而不是用“私刑”寻求自以为是的正义!
因为那恰恰不是正义,那就是犯罪:
云南马加爵因打牌时舍友一句无心的“你人品太差”,而杀害4名舍友;
药家鑫在撞人之后,误以为对方在记车牌号,因害怕被父母责怪,
他连刺对方8刀,致其死亡;
复旦林森浩因日常琐事对同窗室友黄洋不满,
投毒致对方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因为一点小矛盾而对对方痛下杀手,
只能暴露凶手的狭隘、无能、极端和暴戾!
我们最不应该做的,就是共情凶手,而对受害者女生充满挑剔!
西方有一则故事:
有一个出轨偷情的女人被当场抓住,很多人义愤填膺地要用石头把她砸死。
大家询问耶稣该如何做?
耶稣沉默了很久,对他们说:
“你们中间谁从来没有犯过错,就可以拿石头打她。”
人无完人,受害者也一样。
可受害者的不完美,无损凶手的恶!
我们只需要知道:
犯罪就是犯罪,无论出于什么原因,
当他拿起硫酸泼向别人的时候,犯罪就是既定事实。
没有什么男孩,
只有犯罪嫌疑人!
大白天出门,三个人走在路上,穿着“得体”,没有肢体冲突,没有口角相争,两人毫不相识,居然走着走着就被莫名地砍死.....
江西南昌市,3名年轻女子在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逛街,突然遭到男子行凶,其中一24岁女子遇害。
被害人同事从警方获知,凶手曾想杀“个子高”女子,后发现另一女子“更白更漂亮”。
男子杀人原因竟然是因为自己找不到老婆,因而报复社会,想找一个漂亮姑娘做一对“鬼夫妻”。
这样一个拉女生“殉葬”的魔鬼,抓住一个漂亮女生就去砍,还能说女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到位吗?
受害者有罪论就是美化施害人的一种方法,他们也可以说是施害人另类的帮凶。
“受害者有罪论”的思想不仅会给受害者及其家人造成二次伤害,还会导致犯罪事实被模糊,给犯罪者和潜在犯罪者侥幸的暗示。
这样的一起恶性事件,该关注的,难道不是让罪犯早日付出代价吗?
这次的泼硫酸事件,让很多人想起了女孩周岩。
2011年,16岁的高一女生周岩,长相出众,成绩优异,很受欢迎。
原本的周岩
有个叫陶汝坤的男生,一直对她穷追不舍。
周岩多次拒绝,甚至为了逃避陶汝坤的纠缠,还休学了一阵。
可没想到,陶汝坤来到周家,趁周岩不备,
拿出雪碧瓶里准备好的打火机油浇到她头上,并点燃焚烧!
半分钟不到,周岩的尖叫响彻整栋楼。
经过七天七夜的抢救,周岩死里逃生,
代价就是全身30%面积的烧伤,一只耳朵被完全烧掉,手指被烧融了。
美化后的周岩写真
多次植皮后,周岩的脖子上布满褐色的树枝状疤痕,房间一热,就会浑身发痒;
每天,她的手部、双上臂、颈部、面部、下肢必须要做锻炼才能比较正常地活动;
更严重的是,周岩身上有两处疤痕常常发炎、流脓,
不持续治疗就很容易得皮肤癌。
而比这些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周岩每次出门,都会收到异样的眼光。
不管她走到哪里,周围的人都对她避之唯恐不及。
不管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周岩都将一辈子生活在阴影中。
可制造这些阴影的陶汝坤,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零1个月。
算算时间,快出来了,他还不到30岁。
试想一下,这对受害者来说是多大的噩梦!
好不容易让人生向前走了一步,仿佛又被拖回到被大火包围的那一刻。
而可笑的是 ,至今还有人在替凶手说话。
这一次,天桥君想告诉大家,对凶手一丝一毫的共情,都是对受害者的残忍!
我们不需要知道什么“硫酸男孩”,
我们只需要知道,那是犯罪嫌疑人,他的行为充满恶意,他的手段非常狠毒,
他需要被严判!
如此,他的行为,才不会被效仿。
你是如何看待“受害者有罪论”的?
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 END -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