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笑的中校
有人说,“逐月”是“自主”的2.0版,实质是一样的,换个名称而已。切实,自主择业从经济待遇形式上看,也是逐个月领取退役金啊,有什么不同吗?
昨天,一位现役军官在《莫畏“神图”雪遮路,坚信逐月不负人!》一文中预测、抱怨“逐月”退役金低于“自主”时,留言栏招来大批“自主人”的反驳。实际上,“自主”也好,“逐月”也罢,都是国家根据军转安置形势需要出台的重大举措而已,都包含或将包含个人选择的结果,“自主”群体和“逐月”群体本是同根生,如果为此而起争执,难免贻笑方,自损形象,不可不警之,不慎之!
“自主”与“逐月”作为两个不同历史阶段的、两种退役安置方式,有其相似性,但它们之间绝不仅仅是换个名称那么简单,它们之间更有使命和本质上的不同。
任何重大举措的出台,都是形势任务发展的产物。我们先看自主择业。“自主择业”这种安置方式,在我军历史上属于首次。
解放战争期间,我军对军转干部主要采取计划安置方式。部队走到哪里,打到哪里,建到哪里。当时,地方干部极度匮乏,而军队干部经战争磨砺,综合素质较高。所以,很多军官就地转业,担负起领导地方建设的重任。解放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国家干部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都是由组织统一调配。所以,军转干部在安置上没有突出的矛盾和困难。但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军转安置矛盾开始凸显。这最终导致了自主择业政策的产生。
安排军转干部到企业工作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一条重要安置渠道。但随着国企改革地推进,大量企业推向市场。这直接导致企业安置之路收窄,政府安置压力日益增大。 1997年,我国宣布:在80年代裁减军队总额 100 万基础上,将在三年内再裁减军队员额 50万。为了缓解政府安置的巨大压力,2001年国家出台了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了一种全新的退役军官安置方式,这就是自主择业。这一政策推行近20年来,共安置退役军官近30万人,极大缓解了各级政府压力,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由这段军转干部安置“简史”可以看出,自主择业安置方式是国家形势发展的产物,是缓解政府巨大安置压力的有力举措。军官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为政府部门空出了若干科、处、厅级干部岗位,避免了机构臃肿,确保了人力资源的科学配置。客观上,也大大减轻了党政机关干部在晋职晋级上的竞争压力。这应该是自主择业干部为党委、政府在人力资源建设方面做出的重大贡献。
正是鉴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曾经师、团、营级干部身份和国防及特殊历史贡献,国家以正式法规的形式对其身份地位、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进行了明确:
中发【2001】3号文件第三、四条明确: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中发【2001】3号文件非常明确地表明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始终保持原职务等级国家干部的身份地位。文件第42条明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第38、39条明确,按照职务、军衔、军龄、立功受奖、特殊补贴情况,国家给予发放退役金保障。并且具体规定了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
我们再看“逐月领取退役金”。这种安置方式第一次在《退役军人保障法》中正式提出,并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逐月领取退役金”这种退役安置方式出台的历史背景和形势任务是什么?是国家强力推进的军队改革大潮下的职业化道路! “逐月领取退役金”是这一历史形势任务的产物,也必然要与之相适应。军队走职业化道路是国际国内安全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世界新军事革命的必然要求。
我们从近期出台的法规、军改相关资讯可以看出,鼓励引导军人长期服役、终身服役,是基本的基调和出发点,也是职业化的应有之义。有鉴于此,相关法规政策必然围绕这一中心来聚焦用力。“逐月领取退役金”也不例外。
个人认为,为了达成上述目标。一方面,大力提升现役军人福利待遇,增加“进口”的吸引力并保留住人才,就成了不二选择。另一方面,在“出口”处也要搞好科学调节,确保人员合理、适量流出。
从军官四种退役安置方式——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来分析。的看,复员的口子较以往有所放开。干龄满6年,本衔级满3年就可以申请退役。这既有利于少部分“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军官早日投身另外的人生战场、实现人生价值,也有利于部队解决干部教育管理上的难题、形成更纯洁的环境,可谓“双赢”。对于转业,据说口子会逐步收紧,门槛会抬高,而且极有可能平职安排,但这些也主要是为那些职务高、服役时间长的干部准备的。退休就更不用说了,就是鼓励大家长期服役、终身服役。
从这四种“出口”方式来看,复员国家肯定不会太鼓励,待遇也不可能太理想,只是解决极少部分不安心部队工作干部的一个小出口而已。从职业化的初衷来讲,国家肯定希望大家长期服役,把转业和退休作为一个主要导向。逐月领取退役金作为“四个出口之一”,如果待遇太好,可能很多人才会从这个出口大量流失;如果待遇太差,又不能把个人为国防建设作出的贡献体现出来,有失公允。所以,我个人认为,逐月领取退役金待遇既不会太好,也不会太差。它犹如一个调节出水量的水龙头。
逐月领取退役金与自主择业肯定是不一样的。如果一样,直接顺延下去就可以了。要知道,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锚定的是安置地现役同职级军官工资的百分比计发的。职业化后,现役经过几次涨资后,可能与地方拉开很大差距,这个时候退役选择“逐月”,如果继续锚定安置地现役同职级军官工资,就有可能比地方、包括安置到政府部门的同职级甚至高一级军转干部高出“一大截”!所以,借《退役军人保障法》出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再无增量,逐月军转干部待遇与现役脱钩,一切才能平衡运转起来。
也许有的拟“逐月”干部说,这太不公平了!我早走一年就自主了,多奉献一年反而要吃亏吗?我个人认为,这种想法是多虑的。作为国家顶层设计者来说,肯定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肯定会考虑平稳过渡的。比如,政府安置以后可能收紧,但总有个过程。我相信,在过渡期内,政府安置和逐月领取退役金,绝大部分符合条件的干部会有“二选一”的机会。不满意、不放心,您可以不选!所以,您也不必抱怨。另外,我认为,“逐月”在与“自主”服役年限相近的情况下,国家有足够多的办法,使两者经济待遇接近,不至于反差太大。
“自主”与“逐月”都是党的人,都是军旗下的人,都是一家人,各自承担了不同的历史使命和任务,权益和待遇都是党和政府给的,都是对大家牺牲奉献的肯定和褒奖。相互之间没必要过度比较。天下军转是一家,和为贵!让我们一起奋进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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