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宁任兴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赵端立,因涉嫌受贿罪,被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指控受贿额高达1314.6 万元。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济任检二部刑诉〔2020〕30号》)显示,被告人赵某某,男,1967年**月**日出生,因涉嫌受贿罪,于2020年3月4日经本院决定拘留,同日被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执行拘留;2020年3月17日经本院决定逮捕,同日被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10月至2019年10月,被告人赵某某在**集团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上海某某企业集团济宁某某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及个人所送现金、购物卡、车辆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14.6万元,为上述单位及个人在联合融资、承销金融产品、购买债权、股权、借款、拨付资金、承揽工程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据齐鲁网·闪电新闻报道,2019年10月23日记者从济宁市任城区纪委区监委获悉,任兴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赵端立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任城区监委监察调查。

任兴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4日,注册地位于济宁市光河路105号(任城区财政局),法定代表人为史祚政。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不含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资产管理;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工程技术研发;苗木种植;农业开发与技术服务;建材(不含木材)销售;停车服务;停车设施的建设、运营;停车系统的技术研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任兴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55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