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体报道,北京一男子等女友上厕所时不慎掉进化粪池溺死。据了解,事件发生在2018年3月,事发当天,男子李某在海淀区跟石景山区的交界地区的一个厕所门口站着,因为,他的女友正在上厕所,而男子就站在门口的水泥板上等她

但是厕所门口的水泥板突然断裂,导致李某直接掉进化粪池中不幸溺亡,事发后李某家属将海淀区的多家相关单位都告到法院,但是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个厕所跟李某掉下去的化粪池根本就不属于这些相关单位的管辖范围。

随后李某家人将化粪池所归属的某公司起诉。并索赔医疗费,赔偿金等费用,经过法院审理,认定该公司有管理涉事厕所的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李某已经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应负一部分责任,1月4日,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宣判,该公司将赔偿李某家属1240241.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