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来信举报,经核查,忻州市长征小学二(6)班教师王秀梅于2020年7月13日至27日为本班个别学生进行补习,由家委会收取费用。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规定,经忻州市长征小学2020年12月23日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对王秀梅作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理。
官方通报!忻州市长征小学一教师被解聘
根据群众来信举报,经核查,忻州市长征小学二(6)班教师王秀梅于2020年7月13日至27日为本班个别学生进行补习,由家委会收取费用。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规定,经忻州市长征小学2020年12月23日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对王秀梅作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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