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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在2021年9月份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2846个区县均承诺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目标并正式建立教师工资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

尽管如此,承诺终究只是承诺并不等于落实。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随后的督查发现,仍有不少地方在短期可能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这个“不低于”目标之后又出现了反弹现象,也就是又重新回到“不低于”目标规定达成之前的原有状态。

一直以来,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着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或借口随意拖欠、克扣或挪用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乡村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班主任津贴、课后延时服务补助甚至是地方缴纳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保费用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教师的生存,更是挫伤了教师的从教积极性。

教师工资待遇整体上原本就是处于偏低状况,在三年疫情的即时影响和后续影响下,拖欠、克扣或挪用教师工资的现象就更普遍了,这与国家层面对教师的重视和法律层面规定的“不低于”目标都是相违背的,之所以如此主要还是因为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及时跟进,让地方有了“拖欠无成本”的思想。

教育部在2023年4月发布的《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指出:推动落实教师工资待遇随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对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巩固“不低于”目标成果。国务院在2026年6月29日印发的《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中明确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更是让人意想不到,国家督导暗访组当时通过明察暗访发现四川省少数县在年度考核结束后会给公务员发放奖励性补贴却不给教师发放或只给教师发了部分奖励性补贴,而且存在着谎报瞒报公务员奖励性补贴的情况,让“不低于”的目标达成打了折扣,有了水分。

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整体上偏低,因而老师们都是热切期盼各地都能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落实并完成教师工资“不低于”这一目标任务,但老师们同时又有一个困惑,那就是无从知晓当地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收入是多少,也就不知道“不低于”的目标是否真的达成。

之前还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有些地方为了确保实现“不低于”总目标任务并应对督查而将只进入专用账户的教师住房公积金也纳入到教师工资账户当中充数以使得账户表面数字增高,这样的操作是典型的应付检查并损害教师利益的行为,确实让人无语。

各地依法依规落实并切实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是地方政府应尽的责任,不仅要有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更要有与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不拖欠不克扣不挪用。四川省少数县为了不给或少给教师发放与公务员待遇联动调整的奖励性补贴,谎报瞒报公务员奖励性补贴,应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