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枝笔”在青岛卷烟厂的历史上是很奇特的一个卷烟牌号。它有过平凡,默默无闻;也经历过辉煌,如日中天;它受到人们热烈欢迎,却又引起两起诉讼案。
崂山煙草公司的壹枝筆烟标和广告
国营青岛烟厂、国营青岛第二卷烟厂和山东青岛卷烟厂的壹枝筆烟标
崂山烟厂职工合影,时为大成路2号厂房。
据《青岛卷烟厂志》记载,“壹枝笔”牌香烟是青岛崂山烟草股份有限公司1939年创立的,属于中档烟。1957年4月,青岛崂山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并入隶属山东省工业厅的“山东省工业厅青岛烟厂”。1958年2月,山东省工业厅青岛烟厂改为隶属山东省轻工业厅,改名“山东省轻工业厅青岛烟厂”。同年9月,山东省轻工业厅青岛烟厂下放到青岛,隶属青岛市轻工业局,改名为“国营青岛烟厂”。1959年9月国营青岛烟厂改名为“国营青岛第二卷烟厂”。1962年,国营青岛第二卷烟厂与国营青岛第一卷烟厂(即解放前的“大英烟草公司青岛分公司”)合并,组成“国营青岛卷烟厂”。同年11月,国营青岛卷烟厂重新归属山东省轻工业厅,改名为“山东青岛卷烟厂”。1963年,山东青岛卷烟厂隶属中国烟草公司上海分公司。从1939年“壹枝笔”创牌,到1963年的24年间,虽然经历过时代变迁、隶属关系频繁改变、厂名多次更替。但是“壹枝笔”香烟一直传承下来,生产基本没断。但是,“壹枝笔”烟标却发生过一次大的变化。崂山烟草公司创立时的“壹枝笔”烟标的图案比较简单:一支蘸水笔,背景是蓝色的。主题是很突出的。到1957年,崂山烟草公司被合并到“山东省工业厅青岛烟厂”,烟标图案上的蘸水笔没变,依然是原来的模样,但是背景却变成了黄色。
1963年山东青岛卷烟厂归属中国烟草工业公司。由于当时全国卷烟牌号过多过乱,中国中烟工业公司对全国卷烟商标进行了整顿,停用了很多卷烟牌号。“壹枝笔”也在停用之中。
壹枝笔恢复生产后的首枚烟标
1992年以来,随着历史品牌“哈德门”重新推出并获得巨大成功后,1995年哈德门的年销量达到了27万箱。但哈德门品牌却因消费者“先入为主”的心理作用,使其成为当时中低档烟的品牌。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青岛卷烟厂也曾在1995年试图生产中高档的哈德门规格。但因消费者很难改变的思维定式,多次的尝试均未取得成功。无奈之下,选择了“壹枝笔”牌号。
选择“壹枝笔”更深层次的原因是迎合了当时社会上的一种观念。即任何单位都是一把手说了算,“一支笔签字”是非常流行的说法。所以“壹枝笔”也就隐喻着此种香烟是“老板烟”。很显然它应当是一种高档烟。但原先的商标图形设计是一支蘸水笔,太大众化,这显然不够档次。所以采用了当时颐中集团发放给工作人员使用的笔记本封面印刷的一支羽毛笔的设计思路。这种欧洲中世纪风格的鹅毛笔,显得高贵典雅;背景采用进口特亮金卡纸,并配以丝网印刷的磨砂制作工艺。整个商标既简洁明快,主题突出,又光彩照人,具有极高的艺术品味。该厂烟标设计师刘恩春设计的烟标方案一经拿出,立即获得通过。该烟标在1999年首届中国长春(国际)食品烟酒包装形象展示活动中被评为包装形象金奖。
1996年,过了33年后,青岛卷烟厂重新恢复了“壹枝笔”香烟的生产。而且当时的定价为每条480元,成为当时国内价格最高的“天价烟”。推向市场的第二年,该产品的销量就突破了8000大箱,很快成为市场上高档烟的爆点。当时社会上烟民中流行着一句顺口溜:叼着红塔山,混得很一般;抽着壹枝笔,混得还可以。新“壹枝笔”和以前相比,那可是“今非昔比,鸟枪换炮”了。这也支撑了青岛卷烟厂经济效益的持续快速增长。
珍贵壹枝笔
华贵壹枝筆(蓝、红、绿)
“壹枝笔”逐渐成为颐中公司青岛卷烟厂的主打牌号。随着品牌的整合,“壹枝笔”家族不断扩大。“做精壹枝笔,做大哈德门”曾成为颐中公司品牌战略主旋律,“壹枝笔”成为颐中公司的当家品牌。其中,珍贵“壹枝笔”达到当年卷烟顶极价格。华贵“壹枝笔”经过有效的市场培育,成为“壹枝笔”家族的主打规格,占有稳定的市场份额。颐中公司还曾尝试将“泰山”品牌整合到“壹枝笔”家族。
在第22届巴拿马国际贸易博览会上获得金奖
2004年3月,在第22届巴拿马国际贸易博览会(其前身为1915年开办的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壹枝笔”赢得评审委员会高度赞誉,获得最高奖金奖。金奖奖牌上印的评语为:“鉴于颐中烟草(集团)公司在2004年巴拿马国际博览会上的杰出表现和对‘壹枝笔’牌香烟的产品质量评审,特对该产品授予2004年巴拿马国际博览会金奖”。这是中国烟草品牌第一次在巴拿马国际贸易博览会上获此殊荣。中国的茅台酒即因参加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得金奖,从而扬名世界。
同年,作为全国首例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卷烟驰名商标,“壹枝笔”品牌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正当“壹枝笔”牌香烟顺水顺风,如日中天的时候,社会上又开始出现借用“壹枝笔”品牌生产其他类商品的情况。“卧榻之上岂容他人鼾睡”。颐中公司借用法律武器,开始了“壹枝笔”品牌的保卫战。两起商标侵权案接踵而来。
一起发生在2004年3月,青岛联智广告公司盗用“壹枝笔”商标生产销售雨伞和茶叶,作为礼品赠送给消费者。消费者发现这些礼品有质量问题,而且没标示生产厂家,遂投诉到颐中公司。颐中公司要求联智公司停止商标侵权行为。但该公司态度强硬,拒不认错。颐中公司决定,诉诸法律,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行为为商标侵权行为。”依照这项规定,只有“壹枝笔”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商标权方能依法得到保护。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专业机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壹枝笔”商标进行了相关调查。最终认定,“壹枝笔”商标已经达到了相关公众广为知悉的程度,完全符合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条件。法院依法判决,原告颐中公司使用在卷烟产品上的“壹枝笔”商标为驰名商标,被告青岛联智广告公司使用“壹枝笔”驰名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两万元,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这一宣判标志着颐中公司的“壹枝笔”商标经过司法程序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壹枝笔”由此也成为国内首例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卷烟驰名商标。
“壹枝笔”商标在台湾注册证
另一起诉讼案发生在2005年。“壹枝笔”商标在台湾遭抢注,颐中公司提出商标异议。同年3月21日,“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异议裁定颐中公司胜诉。
2005年4月,青岛市人民政府召开新创工业知名品牌表彰大会,“壹枝笔”品牌受到百万重奖。
2006年,青岛卷烟厂通过资产重组,划归山东省中烟工业有限公司,改名为“山东省中烟工业有限公司青岛卷烟厂”。2008年,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全国各个省的中烟公司对在产品牌进行整合,每个省只能保留两个品牌。可以是一个高档品牌,一个低档品牌。山东省中烟工业公司领导在与国家局领导交谈中,都认为只有“泰山”可以代表山东,而且又是“五岳之尊”,可以培育成高档品牌。而“哈德门”则可以定为中低档品牌。进行品牌整合后,逐步确定了做大做强“泰山”的品牌战略,不再生产“壹枝笔”牌香烟。从此,“壹枝笔”激流勇退,退出了市场搏击的大舞台。
赵玉华苏家良两位年逾古稀的伉俪,十余年时间潜心于青岛市的烟标收藏、学习与研究。先后自费正式出版了《青岛卷烟厂烟标集》和《青岛的卷烟厂和烟标集》,分别详细介绍了青岛卷烟厂近百年的烟标和青岛市历史上四十余家烟厂的烟标。填补了青岛卷烟厂和青岛市烟草历史的空白。具有很强的史料性知识性和趣味性。这两本书凝结了二位老人的汗水和心血。受到各界特别是全国烟草界的高度评价和欢迎。他们正在烟草新的路途上耕耘。他们欢迎与有共同志向的朋友加强联系,欢迎大家对两本书提出宝贵意见。联系电话1300652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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