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裁判官何俊尧再被上诉庭批评低估案件严重性、量刑原则出错。(大公报)
司法乱象不断,过往审案备受市民争议的裁判官何俊尧,再被上级法官批评轻判。何俊尧早前审理15岁少年承认向柴湾已婚警察宿舍投掷一枚燃烧中的汽油弹一案,仅轻判感化三年。上诉庭昨日处理律政司的复核申请,质疑何俊尧自作主张参考英国案例而非本港案例,并批评他低估案件严重性、量刑原则出错,故先索取报告,以考虑改判拘禁式刑罚。
何俊尧目前被安排于高等法院担任刑事案件的聆案官,他早前出任东区法院裁判官期间,审案屡被质疑偏颇。而在本案中,15岁少年于前年11月18日从柴湾已婚警察宿舍的围墙外,用力把一枚汽油弹掷到宿舍一单位的窗边,以致单位窗户及外墙被熏黑,仅获何俊尧轻判感化三年。
律政司一方昨日陈词指,被告承认的“罔顾生命是否会受到危害而纵火罪”非常严重,最高可判终身监禁,至于成年罪犯一般至少会被判监四至五年。然而,何俊尧在更生方面放太大比重,律政司认为判感化不足以反映其罪责。
视香港量刑指引如无物
律政司又指出,若法庭考虑对少年罪犯判处拘禁式刑罚,一般做法是先索取青少年罪犯评估委员会的报告参考建议。但何俊尧临近判刑前,才发现遗漏了索取该份重要报告,还自言:“我成日以为已经攞埋。”当时何俊尧本来有机会再索取该报告,但当得悉此举需要把被告还押三星期,便打消了索取报告的念头,变相连拘禁式刑罚的选项都将之剔除。
此外,律政司又指何俊尧量刑时又按自己需要,参考了英国法庭对纵火罪的判刑指引。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即质疑:“本港上诉庭已经有相关量刑指引,点解佢唔睇?”认为何俊尧“舍近取远”的做法无需要。
上诉庭三名法官翻看案情后,同意何俊尧的确低估严重性,质疑他对判拘禁式刑罚“谂都冇谂过”,并批评“一开始就错晒,如果係细心啲嘅法官,点会唔留意(少年把汽油弹掷到单位窗边的严重性)?”
最终上诉庭认同判感化令属过轻和原则有错,将原本判刑撤销,并下令将男生还押至2月4日重新判刑,其间等候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教导中心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律政司提议主动提交资料 上诉庭称时机不成熟暂不处理
多名法官屡被质疑轻判罪犯,市民要求司法改革的呼声日渐提高。日前区域法院李庆年法官将轻判问题归咎于律政司不就判刑协助法庭,律政司一方昨日要求上诉庭检讨现时做法,研究准许控方主动呈交没有量刑指引的相类案件让法官参考,但上诉庭却回应不宜仓促处理。有议员质疑不同法官的观点不一致,“好似锺意点就点”,促请当局尽快推行司法改革。
律政司一方昨就15岁少年向柴湾已婚警察宿舍投掷汽油弹仅判感化三年的案件,向上诉庭申请刑期复核期间,趁机提议上诉庭是否可以检讨多年以来,控方在法庭量刑程序中的协助角色。
据相关案例约于1990年确立的规定,除非法官主动邀请,否则控方不能主动向法庭提交没有量刑指引的同类案例供法官参考。律政司表示,有些暴乱相关罪行未有量刑指引,控方虽然很想呈交同类案件判例协助法庭,但不少法官却会断然拒绝:“我冇问到,就唔需要。”故律政司提议上诉庭研究扩阔控方的协助空间,以便控方能够主动呈交相关案例。
但上诉庭认为,此事牵涉重大讨论,加上本案判刑时并无发生上述程序问题,故认为“未係成熟时机讨论”,决定暂时不作处理。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对于不同法官各自表达不同看法,认为容易令市民感到矛盾,“一个法官又话控方唔协助,另一个法官又话唔需要,好唔一致”。她举时任裁判官何俊尧为例子,质疑一些法官一方面不让控方协助,另一方面何官却自行寻找英国案例参考,显得不同法官的处理无标准可言。
对于暴动罪此等严重罪行仍未有量刑指引,葛珮帆倡设量刑委员会制订量刑标准,避免法官判案“乱晒大龙”。
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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