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业新规是否出台,具体内容是什么,什么时间实施,物业费具体收费标准,停车费具体收费标准是什么?
回复西安市发改委
《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由市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1月5日联合印发,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一、物业费标准
收费标准从原来的高层一级1.5元/平米月、二级1.2元/平米月、三级0.9元/平米月、等外0.7元/平米月,再加上需要另行收的公摊电费0.18元/平米月、电梯费0.32元/平米月(平均值测算值,合计0.5元/平米月),调整为高层一级2.2元/平米月,二级服务1.9元,三级服务1.5元,等外服务1.2元,调整后,物业服务费实行“一费制”,即电梯费与公摊电费包含在物业费中,不再另行收取。调整后的高层住宅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排名第11位,多层住宅排名15名,整体价格水平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靠后。
二、停车服务费标准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费分为按月、按次收费两种形式。(1)简化服务等级,室内停车实行两类收费标准。由原来的一类150、二类130、三类100,调整为一类80元/车位·月、二类60元/车位·月两个类别。(2)缩短临时停车收费时段,鼓励即停即走,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室内临时停车一类由原来的8小时为一次5元,调整为4小时为一次2.5元,二类由原8小时为一次4元,调整为4小时为一次2元等。
三、《市办法》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即相关规定将对物业企业与业主产生效力:
1.本办法实施后,新建住宅小区即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方式和标准实施。
2.2021年1月1日前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小区,根据《民法典》第278条及《市办法》第33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调整物业收费标准,需按照规定履行调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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