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奖举报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的
通 告
全区广大居民: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保证我区全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到疫情结束,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对象:全区范围内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后,报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给予每人5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二、核酸检测采样补检工作结束后,发现仍有未检人员,一律强制进行核酸检测,所发生费用一律全部自理。
三、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举报电话:0311-85539958。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编辑制作|岳琳
来源|区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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