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微信公众号1月15日消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关于2021年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标准的公告:在广大权利人的支持和使用者的配合下,2020年卡拉0K著作权许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保持收费工作的稳定,有利于卡拉OK业者的经营,2021年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的收取沿用2020年的收费标准。

其中,上海、北京地区收费最高,为11元/天/终端;四川、宁夏、新疆、青海、西藏、甘肃、贵州等地区收费最低,为8元/天/终端。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中国音集协,英文全称China Audio-Video Copyright Association,缩写CAVCA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国权200530号文)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

在对比2009-2020年期间关于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标准的数据之后,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标准自2009年至今一直维持不变。

2006年11月9日,国家版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2006年第1号】予以公告,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起初,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只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后逐步扩大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