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资管黑板报 作者:小黑
2020年5月9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正式通报“银谷财富”案情况,2020年3月29日,依法受理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银谷)涉嫌非法吸收存款案,并于2020年4月3日立案侦查。经工作,于2020年4月29日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某(女,41岁)等100余名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银谷财富的立案通报发布后,目前,淄博、合肥、珠海、天津、哈尔滨、内蒙古、江苏、河北、海南等地警方已接连发布“银谷案”通报。据不完全统计,银谷财富案各地涉案人员至少已超过230余涉案人员被刑事强制或执行逮捕。
2020年6月2日,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通报显示,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该市公安部门依法对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宿州市开设的分支机构开展立案调查。
2020年6月8日,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发布通报显示,东方银谷(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业务一部)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于2020年5月26日立案侦查。因现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请未报案的受损群众尽快电话预约登记报案。通报指出,截至2020年7月10日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受损人视为放弃报案,对放弃报案造成个人损失的由放弃报案的受损人个人承担。
2020年6月8日,安徽省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通报显示,5月7日,对东方银谷 (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2020年6月9日,山东省青州市公安局通报显示,2020年4月,依法对东方银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2020年6月12日,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通报显示,2020年4月30日,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依法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2020年6月15日,蓬莱市公安局通报显示,2015年以来,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蓬莱分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通过撒发传单、召开推介会等方式向不特定人群宣传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多利”等理财产品,以高利息引诱投资,非法吸收资金数额巨大。目前,蓬莱市公安局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2020年7月8日,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经侦大队通报显示,5月12日,依法对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蚌埠开设的分支机构开展立案侦查。
2020年7月15日,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通报显示,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已于2020年4月27日立案。
2020年9月9日,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公安分局通报显示,经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批准,2020年9月1日,拱北口岸公安分局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范某执行逮捕,现正依法进一步办理。
2020年9月10日,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发布通报显示,已依法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立案侦查。
2020年9月15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发布通报显示,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立案侦查,并对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9月16日,大庆市公安局萨尔图分局通报显示,2020年6月16日,大庆市公安局萨尔图分局依法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万达营业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并向全市公安机关发布协查。
2020年9月21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发布警方通告称,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道里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并对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9月23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通报显示,2020年4月6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侦办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0年10月5日,包头市公安局发布通报显示,包头市公安部门依法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包头市开设的分支机构开展立案调查。
2020年10月14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通报显示,已于2020年6月15日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和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第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2020年10月28日,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通报显示,截至2020年10月28日,银谷财富淄川分公司总经理刘某国已被批捕,其它17名从业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11月6日,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通报显示,银谷财富德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立案侦查,并对相关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11月6日,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扬州第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最新通告。
2020年11月17日,栖霞市公安局通报显示,2020年5月,栖霞市公安局依法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栖霞营业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接受投资人报案。
2020年11月24日,黑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通报了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相关进展。
2020年12月14日,温岭市公安局通报显示,2020年6月11日,温岭市公安局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2021年1月14日,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发布通报,请“银谷财富”投资人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派出所登记报案,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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