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模式”开始浮出水面,出现了各地推广的新态势。
作者 |秦悦
岁末年初,以委托代征模式下的“灵活用工平台”正在降温!
促使这些平台冷静的根本原因,正是相关政策的收紧态势,以及更加严厉的平台资质认定条件与新的改革措施出台。
早几年,在一场“互联网+社保”的催化下,市场应运而生一大批社保个税代缴平台。遗憾的是,这一趋势鱼龙混杂,暴露出很多问题。
时至今日,这些平台正在上演一场残酷的淘汰赛,不少小平台被迫转型甚至关闭。与此同时,头部平台正在强势崛起,以前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正在进一步改善。
委托代征发展到现在,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稳定性的问题。近期河南、江西、福建等多地取消了部分委托代征的资质,同时部分省份新增一些委托代征资质。
这些现象说明,地方政府正在积极摸索哪些业务可以代征、哪些不可以代征,从而规避稳定性等相关问题。
在这一过程中,“个体工商户模式”开始浮出水面,出现了各地推广的新态势。现在一些地区对个体工商户是能够核定的,核定的税率也比较低。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委托代征还在探索期,有扩展也有回缩;而个体工商户作为我国重要的一个小单元经济体,优惠支持的政策一直不断加码,稳定可靠。
海南委托代征正转向个体工商户
海南正在筹备上线个体户大批量集群注册登记系统,这个文件由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重点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
1)根据新登记要求,灵活用工等服务平台原来委托代征协议书期满不会再继签;2)以后服务平台公司企业自然人全部需要申请注册个体户。
据了解,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发展互联网经济、激励发展业态创新。截至目前,很多家灵活用工服务平台已经进行系统接口项目对接测试。
为了支持商家入驻运营个体户给予集群注册便捷,海南市监局还发布了多项配套措施。总体来说,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简单说,就是灵活用工服务平台的自然人,现在需要全部申请注册个体户。
文件指出,入驻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可采用“行政区划+平台简称+平台内分类项+数字+行业属性”的命名规则,如“海口字节跳动批发5号五金店”、“吉阳区阿里巴巴零售9号服装店”等。
这个身份认定的路径是:从自然人转变为个体工商户。很显然,这一举措改变的是互联网平台的用工关系,变自然人为个体工商户。
在这个过程中,平台需要做什么工作?主要包括:1)核验入驻经营个体工商户提交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2)建立档案,定期核验,至少每半年向其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一次上述信息;3)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加强数据分析、信息比对、综合研判,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新格局。
为什么要进行这一改变?
众所周知,互联网平台经济是一种新的生产力组织方式,对促进大众创业、拓展消费市场,尤其是增加就业都有重要作用。
正因为如此,地方政府的监管与引导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在早几年的早期发展之后,共享用工平台一方面积累了多方面的经验,另一方面也表现出来了各种弊端与问题。
面对鱼龙混杂的现实情况,地方政府亟需通过引导企业共享用工平台走向规范化,从而更加有利于汇聚全国创业者,形成互联网经济的新动能。
最明显的平台职能是加强发票管理,降低税收风险。平台企业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应对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发票的领用、保管、开具等事项进行管理,合法使用发票。
此外,个人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之后的实际好处是,收入较高的个人在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之后,个人所得税的最低底线上调至3万元,可以切实帮助入驻个体工商户提高收入。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验时,平台企业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应当配合。
对发现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存在发票违法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配合税务部门对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依法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税务机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涉嫌发票违法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这种引导措施带来的利益是多方面的,其一,可以加速新老经济动能有效转化,提高共享经济的影响力;其二,吸引全国各领域的企业入驻平台,形成共享经济总部;其三,可以大规模产生集群效应,创造新税源。
这种新局面将彻底改变现有的雇用模式,将自然人转变成为B2B业务往来的合作关系。一旦共享经济平台向规划化发展,便真正实现了政府、企业、自由职业者三方共赢的局面,为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增加新动能。
个体工商户核定政策宽松
据了解,目前有些省市地区的个体工商户是“定额核定0.6%”。也就是说,开票额不管是在100万还是500万的税率都是0.6%;加上增值税与附加税的税率也不超过3%。
举例来看看:某设计企业接了一笔400万的业务,分包到个体工商户,那么该所缴纳的税收是多少呢?
增值税:400万/1.01*1%=3.96万(目前增值税还是按照1%征收);
附加税:3.96万*6%=0.24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1.01*0.6%=2.38万(定额核定0.6%);
总纳税额为:6.58万;
综合税率为:1.65%;
缴纳完1.65%的税费之后,剩下的资金就可以供法人自由支配,无需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很多企业都会担心,注册个体工商户会不会对经营者的工资薪金纳税产生影响?
实际上是不会的,因为个体工商户所缴纳的税收为个人经营所得税而不是个人所得税,不会叠加到一起缴纳!
物流等行业期盼“个体工商户模式”
在物流运转中,企业支付运费给个体司机,司机却无法开具运费票据,导致物流企业白条入账等问题严重。
一些胆大者开始抱着“买发票查出来大不了补税”的心态,以身试法。近年来不少企业承受了税务处分,法人和老板走进了牢门!
对于普通的物流老板来说,最赔本的生意不是货物丢失损毁,而恐怕是犯罪!在金钱和法律之间,这群夹缝中的物流企业无疑是在高空走钢丝。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开始实行互联网物流平台代开试点,其操作模式也是由平台企业协助个体司机或车队,申报注册成个体工商户。
此举切实合法地规避企业了的税务风险,为物流老板提供了合理合法的税务规范方案。
最近两年来,不少平台企业根据物流企业的实际业务,不断完善资源组合,可为企业一站式提供税务筹划方案,包括燃油、ETC、现金运费等,从而解决了当前物流企业的税务痛点、难点问题。
从海南的最新情况来看,物流老板与个体司机们无疑渴盼这一模式在物流业大规模实行。事实上,不只是物流业,甚至包括建筑、教育培训、策划设计、旅游组团等各大细分行业,都在期盼实行新的“个体工商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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