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德州市德城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市委关于德城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德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赵艺丁同志宣布任免决定。

省委批准:张泽中同志任中共德城区委书记、一级调研员;巩洪波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德城区委书记、一级调研员。市委决定:张泽中同志任中共德城区委委员、常委;巩洪波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德城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

张泽中简历

张泽中,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山东省郓城县人。1992年1月入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双学士。

人物履历

1989.09——1993.07,聊城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3.07——1995.10,菏泽监狱党委办公室秘书;

1995.10——1997.03,菏泽地区精细化工厂干部;

1997.03——2000.12,菏泽地区行署办公室科员(1995.09——1997.07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班法学专业学习);

2000.12——2002.08,菏泽地区行署(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副主任科员;

2002.08——2004.10,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主任科员、副科长;

2004.10——2007.07,菏泽市人民政府综合室社会事业科科长;

2007.07——2012.03,菏泽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2012.03——2014.05,菏泽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

2014.05——2015.10,菏泽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15.10——2016.01,牡丹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16.01—— 牡丹区委副书记、区长。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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