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津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新津民破字第1-9号】,裁定终结公司参股14%的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威硅业”)破产程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破产清算事项概述

新津法院于2014年12月29日受理了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威硅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裁定宣布天威硅业破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7日、2016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5-002号、2016-002号公告)。

二、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情况

天威硅业管理人根据《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对天威硅业破产财产实施了两次分配,公司于2019年4月收到分配资金11,978,613.68元,于2020年12月收到分配资金2,358,084.34元,两次累计共收到14,336,698.02元。

三、关于本次裁定情况

天威硅业管理人于2020年12月24日向新津法院提出申请,称

管理人已按照《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将破产财产分配完毕,请求新津法院终结天威硅业破产程序。新津法院经查明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

至此,天威硅业的破产程序已经完结。

四、备查文件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新津民破字第1-9号】。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