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2021年1月24日,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在2021年工作安排中提出“推进数据共享、协同治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作为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认为,上述说法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的要求在广东省财税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其核心理念在于统筹。“纳税人的每一分钱都是来之不易的,要在财税统筹发展的理念下,强化规划,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到最有效的地方。”
这是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协同治税”。从全国来看,“协同治税”也是首次被写入省级政府工作报告。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要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治税格局,加强在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涉税违法行为等方面的社会化协同,推动与更多部门拓展涉税数据共享。
所谓协同治税,指为完成共同的税收管理目标,在立法或制度上做出安排,促使各主体间的协作,其中既包括政府内部的协作,也包括政府与其他主体的协作。
政府内部的协同治税又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各层级财税部门的协同治税,在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基础上,强化顶层设计。林江认为,日后广东的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发挥对21地市的统筹功能,尤其在安排转移支付等方面。
二是财税协同。“以往,财是财,税是税,财政部门一般不与纳税人打交道,在一线工作的税务人员对财政预算又不了解,没有办法向老百姓解释税花得怎么样,花到哪里去了。”林江说。而财税部门实现协同,尤其是实现数据共享后,就可以提升财税规划水平,并向纳税人解释税收支出情况。
三是财税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间的协同。林江举例说,以往财政部门安排的教育、农林水等方面专项资金,容易出现分管部门各自为政,财政部门难以插手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协同,才能实现对财税的合理统筹,避免财税政策落实到地方时的重复征税、资金浪费等情况。
实现协同治税,一是需要数字化技术赋能税务治理,实现数据共享。更为关键的是打破行政壁垒,转变税收治理理念,推进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
此前广东各地方在税收征管实践过程中已有相关探索,而此次省级层面的明确信号,对广东省加强财税统筹、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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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冯芸清
实习生 蒋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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