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法实施之后,公务员加班已经明确可以领加班补助了。那么,作为公务员,会选择加班领取补助呢,还是选择不领补助要补休?对于这个问题,到底哪一种选择最划算呢?小编也问了身边的一部分公务员朋友,现在,就让我们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对于公务员而言,补休比补助更珍贵
在朋友们看来,作为公务员,其实他们大多数人并不想要领取补助,而是希望得到补休。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加班之后,首要的补偿方案,其实是考虑补休。只有在补休无法落实的情况下,才会考虑让公务员领取补助。因此,如果你真的让公务员朋友们选,他们会觉得,补休比补助要珍贵得多。有没有补助,过去这么多年,公务员们都熬过来了。但是,给他们多一点时间,可以好好休息,多陪家人,这才是弥足珍贵。
在无法补休的前提下,补助属于是“安慰奖”
当然,如果一名公务员确实没有办法得到应有的补休,在这种情况下,领取补助,相当于是领取一份安慰奖,属于“聊胜于无”。实际上,公务员体系内,大多数人也只能无奈地接受领取加班补助。甚至有很多人因为对于程序的繁琐无法忍受,加班之后既不能申请补休,也不愿意在申请补助上浪费时间,可以说,这是公务员职业的无奈,也是作为公务员的辛酸之处。
按照新公务员法,补休是优先项,补助只是补充项
按照新公务员法的规定,并不是说一名公务员加班之后,想领补助就领补助,想选择补休就补休,而是说,必须把补休作为优先项,如果有机会、有条件补休而不愿意选择补休,是不能领取补助的。在新公务员法规定中,加班之后领补助只是一种补充选项。这个选项针对的是有一部分公务员基本上没有时间补休,因此,才会让他们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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