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中,查获一名因“隔餐酒”致酒驾的女司机。

1月23日晚20时许,执勤民警在东盟大道与石子岭路口执勤,发现一辆悬挂桂P****8号牌的小轿车向执勤点驶来,执勤民警上前将其拦下进行例行检查,当车窗打开后执勤民警看见一名戴口罩的女司机,车内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酒味。随后,执勤民警要求该女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并要求其摘下口罩配合酒精检测,经快速酒精检测棒检测提示“已饮酒”。该女子称,中午和家人喝了半瓶啤酒,酒精早已代谢,怎么会是酒驾?面对该女子的质疑,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法定标准。

最后,执勤民警依法对该女子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对其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

蜀黍提示

酒精在体内代谢留存的时间因人而异,隔夜酒、隔餐酒同样会导致酒驾!蜀黍在此提示:无论你是在前一天还是前一顿饭喝的酒,只要喝了酒,至少要等24小时后再驾车,以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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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李石华

编辑|林佳莉

审核|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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