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清浅

郑爽代孕、弃养的瓜一出,没能像以往的黑历史那样,在有争议、有热搜的情况下大把品牌找她代言,大批制片人找她拍戏或录综艺。相反,是大把代言品牌和她撇清关系,部分已播作品被下架,未播作品若不换脸的话想要播出几率可以说是零。

尽管前男友张恒是渣男,但再怎么品行不端也无法掩盖郑爽代孕、弃养的事实,也无法抹去她一次次地游走在道德、法律边缘的行为。

对受她影响纷纷换宣传物料的品牌商以及受她影响播不了的剧的制片人而言,这笔不得不交的学费——该,真该。

郑爽的业务能力十年如一日,能有巨大流量不是因为业务能力强的原因,而是因为擅长制造并利用话题甚至争议。而娱乐圈的潜规则是有话题、有争议就有流量,黑红也是红,只要你红管你的言行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总会有人找她拍戏、代言、上综艺。所以,没有什么代表作品的郑爽靠着爽人爽语人设以及一批死忠粉、一群人云亦云、缺乏理智的吃瓜群众的吆喝,一直红而不倒。

那些找她拍戏、代言、上综艺的品牌商、制片人无非是看中她的流量变现能力,至于她的言行是否合理合法或许并不关心,更不担心有一天她人设崩塌血本无归。或许也曾担心过郑爽会成为另一个范冰冰、柯震东、吴秀波,由顶流变成过街老鼠,但奈何抵挡不了流量变现的诱惑,所以也便抱着侥幸心理找郑爽合作。毕竟人家红了十年,引起争议无数次都没事。

只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随着郑爽人设翻车,品牌商、制片人自然也就投资受损。这是他们为自己的侥幸该买的单。尤其是前面还有柯震东、黄海波、高云翔、吴秀波范冰冰等一批艺人因劣迹行为被封杀导致不少商家、制片人损失的案例的情况下,品牌商、制片人还不知反思。这种侥幸不让他们下地狱让谁下呀。

如果说柯震东、黄海波、高云翔、吴秀波这类艺人的劣迹行为较为隐秘难以发现,像范冰冰这类靠无数绯闻红起来的艺人该警惕吧,但事实是没有,商家、制片人仍一直沉浸在资本变现的逻辑里。

莫非是于正、郭敬明抄袭劣迹被法院判决后依然能在娱乐圈活跃、在各大综艺坐在导师席位上发光发热挣钱被追捧的缘故?以致让商家、制片人认为劣迹不是事、流量及名气不够才是问题?以致找人代言、找人拍片更多的还是考量艺人的名气和人气,至于艺人的业务能力、德行以及剧本是否够好、服化道是否精良无需考虑太多?

于是,尽管郑爽在法律边缘游走不是一日两日的事,尽管范冰冰、柯震东这样的顶流变成没有流,尽管吴秀波、黄海波这样有演技有流量的艺人人设翻车后,还是没能让品牌商、制片人们惊醒,依然陶醉在资本的狂欢中。以为道德的事跟他们赚钱没啥关系,精神文明建设是相关部门的事。殊不知,相关部门认真执法、搞精神文明建设对他们还是有影响的,影响就是他们得为他们的侥幸心理亏损、赔钱。

所以说郑爽的瓜是有连锁反应的,视流量为王终被流量反噬的不止郑爽本人,还有找她代言的品牌商以及制片人们。

不知郑爽的事能不能让制片人和品牌商们记住——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跟他们是有很大关系的,他们若不积极参与,更加看重艺人的业务能力和德行,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出把力,学费还是得继续交,甚至哪一天还会被搞破产,几十年就白干了。对这样的制片人、商家真赔得只剩裤衩也是活该,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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