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2.5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结构性存款337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12.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是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本次认购的理财产品所用资金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利宝”结构性存款

根据公司与杭州银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协议,公司认购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7.5亿元,产品代码TLBB20210352,期限337天,起息日为2021年1月25日,到期日2021年12月28日,产品与EURUSD 即期汇率挂钩。杭州银行向公司支付预期到期最低年化利率为1.75%,预期到期最高年化利率为3.96%的利息。相关违约责任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

根据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协议,公司认购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5亿元,产品代码DFJ2101195,期限337天,起息日为2021年1月25日,到期日2021年12月28日,产品挂钩标的为ICE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发布的三个月Libor美元利率。在结构性存款期限内,北京银行将对结构性存款本金按照约定进行管理和运用,公司可获得的预期到期最低年化利率为1.55%,预期到期最高年化利率为3.75%的利息。相关违约责任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产品存续期,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2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69),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20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622,997.83万元,本次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为125,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0.0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本次认购的结构性存款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均获得委托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证。但由于产品采取浮动收益,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分别对应低档收益率、高档收益率,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2月5日至2022年2月5日期间对不超过1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公告(临2020-031及临2020-032)。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