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没辞职就去投诉单位没缴纳社会保险,是不是很傻?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维权意识的提升和法治意识的不断强化,不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同时也是员工自我保护意识的需要,这和很多人在职时选择沉默,离开以后再找单位麻烦,起码更要光明磊落,如果我是老板,对于这样的员工才应该值得珍惜。
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但是社保法的要求,同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都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在劳动纠纷中,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已经成为员工投诉的最多的内容,很多人在选择工作时,也把是否有社会保险作为选择的标准。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公司,以后越来越没有市场,越来越很难招到自己所需要的人才,依法办事,依法治企,在企业的管理和经营中越来越重要。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从1992年全面实施以来,已经接近30年的历史,社保法的颁布实施到现在已经整整10年,大多数企业和职工的社保意识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也有少部分企业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仍然顶风违法,再加上部分职工为了自身饭碗的需要,选择沉默,选择放弃自己维权的权利,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自己即将到了退休年龄不能享受养老的待遇,病了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导致员工离职以后,频繁发生仲裁案件,造成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增加了补缴的难度,给员工造成重大损失。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员工有监督公司依法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权利,只有员工觉醒,敢于挺身而出举报企业的违反行为,用人单位才能心存畏惧,才能更加敬重法律,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才能依法享受各种社会保障待遇。当然我们在选择维权时,或是实名举报公司时,还是要讲究方式方法,讲究一定策略,有保护自己的防范意识。
在公司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时,尽可能采取沟通的方式,沟通的渠道可以是向老板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从法的角度,从理的角度,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角度,从人才重要性的角度,可以给公司高层或者是老板写书面的建议,有工会的公司还可以通过工会组织来做老板的工作等。如果通过合情合理进行合理化建议的方式,老板还是顽固不化,拒绝员工的合理诉求,那么就要收集好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据,最好采用联名举报或是投诉的方式,可能力度更大,效果会更好。
如果通过投诉等方式,自己的社保问题能够得到解决,能够责成公司为自己补缴社保,我想公司可能会不高兴,有的可能还会采取打击报复等措施来打压员工,但是起码自己补缴社保的目的达到了,而且付出的成本,比今后离职以后再去申请劳动仲裁,再去法院起诉公司都会低很多。如果通过投诉等导致公司打击报复的,只要收集好证据,还可以再维权,要求公司赔偿离职的经济赔偿等。
工作没了可以再找,只要人聪明能干,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是技能,重新找工作不是难事,但如果选择在公司忍气吞声,可能带来就是自己一生无法弥补的损失。目前对于没有缴纳社保等造成的劳动纠纷,申请仲裁是有一定时效性的,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即使维权成功,社保要补缴也是困难重重,补缴不了要公司来赔偿,那这个官司打起来的难度就就更大了,到那时可能已是心力交瘁,那和在职时选择投诉相比,我想那个是傻子,哪种做法更聪明已经一目了然了。
综上所述,作为职场人士既要懂得安分守己,尊重公司,尊重自己的老板,但也要有十分观念,有法治意识,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站出来的勇气,当我们遭受到侵权时,能够勇敢地利用合法的渠道进行举报,这是完全比较聪明的做法,选择沉默才是傻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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