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
只要申请到公租房
就可以当成自有房产自行转租吗?
或者任由其空置吗?
这些认知其实都是错误的
小编在此特别提醒大家
公租房是政府规划建设,是政府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数量有限,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有相关法规政策,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履行权利与义务。如果享受公租房保障的家庭违规转租、转借甚至是长期空置,势必会影响其他符合条件申报家庭的权益。
1月22日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部署
组织宜春市赣中公证处、公租房小区所属社区民警、
社区干部、小区物业等部门联合行动
对怡欣花园公租房小区违规租户进行集中清退
根据《宜春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宜府办发〔2013〕35号)文件精神,本次怡欣花园公租房小区共有7户居住在公租房的家庭因存在以下行为被清退: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或不缴交租金的。
下一步,宜春将继续加大对公租房违规转租、违规转借、长期空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推进小区智慧化管理项目建设,实现对小区内来往人员、车辆的监控与对疑似违规转租房的预警,小区管理由人防向技防转变。同时将查实的公租房违规家庭纳入公租房诚信管理体系,在清退其保障住房的同时,五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如果你发现任何公租房的承租户
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
可以拨打电话
0795-3998173
进行举报
(来源:宜春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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