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据时代周报1月24日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2日晚宣布,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下称中玻协)涉嫌组织部分玻璃企业达成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

“一玻难求”,玻璃价格一度失控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光伏玻璃开始严重紧缺,玻璃价格一路上扬。从去年三季度到年底,在短短四个月中,玻璃价格已经翻番,直接上冲到了历史高位。据PVInfolink统计,国内3.2mm光伏玻璃价格由2020年初的29元/平方米飙升至截至11月的42元/平方米,涨幅高达45%。2.0mm光伏玻璃的价格也是一路上扬,甚至早于3.2mm率先上涨。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浮法玻璃价格自去年4月末的1340元/吨的低点逐步上涨,截至去年年底,现货市场浮法玻璃价格为每吨2327元/吨。目前华南市场浮法玻璃价格接近2500元/吨,国内其他地区均超过2200元/吨;普通白玻平均价格水平为130元/重量箱(即2600元/吨),较2020年12月12日监测统计时的平均价格110元/重量箱(即2200元/吨)上涨20元/重量箱(即400元/吨),涨幅明显。

“殃及鱼池”,玻璃下游唇亡齿寒

光伏玻璃短缺和价格暴涨,给光伏行业带来了很大的市场扰动。2020年11月3日,阿特斯、东方日升、晶澳、晶科、隆基、天合光能6家光伏企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光伏组件市场健康发展的联合呼吁》,直指玻璃供应和价格“失控”直接影响到组件制造企业的正常生产。"玻璃供应和价格'失控'直接影响到组件制造企业的正常生产。光伏产业已经成为中国名片,玻璃短缺导致不少海外订单同样难以交付,影响企业乃至国家声誉。"联合呼吁称。

去年12月,山东部分玻璃深加工企业接连召开行业自律、自救协调会,发表了联合声明,决定自1月15日起放假45天。此前,广东、武汉、宁夏、合肥等多地玻璃加工协会或企业都采取过相应的应对措施。联合声明中称,面对玻璃原片一轮又一轮的涨价,玻璃深加工企业在“水深火热”中已难以为继,呼吁上游原片玻璃企业在目前高利润的前提下,以大局为重,兼顾产业链的良性健康发展,降低或稳定玻璃原片价格。据悉,玻璃深加工企业以原片玻璃为原料,根据使用要求,采用不同工艺制成各类玻璃产品,供应至终端客户。面对下游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客户,玻璃深加工企业处于弱势地位,上游原片频繁涨价无法向下游及时传导,导致出现订单亏损。

“波谲云诡”,垄断举报有的放矢

玻璃价格的暴涨,除了光伏行业终端需求爆棚、产能受限之外,背后是否有人借机操纵、炒作也是市场关切的一个点。去年12月9日,网上还曾传出一封举报信,直指玻璃现货市场价格垄断,期货市场存操作行为,引发市场强烈关注。该举报信指称:“在联合发布涨价函的同时,玻璃原片厂向社会发布的厂库库存,可以无视经济、天气、淡旺季等变化持续下滑,甚至沙河地区在的交通管制期间都能做到上报的厂方库存减少。玻璃原片生产厂商,通过定期行业会议,商讨共同提价政策。通过垄断提价,过往价格只有1000元出头的玻璃,现在表观利润就接近1000元(其中价格较低的沙河地区平板玻璃生产利润为800元)。此外举报信还称,部分原片生产商在控制现货价格与信息的同时,不仅不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卖出套保,反而成为主力多头,大举买入玻璃期货,存在违规逼仓行为。”

“避重就轻”,涨价背后众说纷纭

据广东省玻璃行业协会在今年1月的《华南浮法玻璃产销存及价格监测结果通报》(下称《结果通报》)中称,“此轮原片价格暴涨主要还是当前平板玻璃供需失衡、供不应求所导致的。

《结果通报》提及,“供给方面,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深入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批的落后产能(如格法玻璃)被淘汰,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政策进一步收严,违规新增产能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大批僵尸产能将被去除,同时通过狠抓环保治理,许多环保不达标的平板玻璃生产线被关停,我国平板玻璃产能总体已得到有效控制。”

“在需求方面,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世界各国争相放水刺激经济,市场流动性过剩推动了上游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中国率先实现了经济正增长,国内市场需求出现报复式反弹;玻璃复合程度愈来愈高,大大增加了原片的用量。” 《结果通报》指出。

“房地产资金监管的‘三道红线’,倒逼房地产企业2020年年底加快竣工交楼变现,使处于建筑工程末端的玻璃需求于2020年年底集中释放;2020年下半年海外疫情再度恶化,以产业玻璃为代表的大量海外订单转移到中国进行生产,进一步拉高了原片需求。” 《结果通报》称。

另外,去年12月16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下称《修订稿》)的意见。《修订稿》中指出,光伏压延玻璃项目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但新建项目应委托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召开听证会并公告项目信息,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履行承诺不生产建筑玻璃。北京地区一位券商分析师称,“政策对于光伏玻璃的松绑可以避免企业因增加光伏玻璃产能而对浮法玻璃产能产生挤压效应。但针对浮法玻璃的产能限制政策仍没有放开。目前国内企业浮法玻璃成品库存仍处于近年来的低位,叠加年底赶工需求,供求关系仍将处于紧张态势。”

“达摩克利斯之剑”,反垄断决心其利断金

最近,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19)》显示,2019年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调查垄断案件103件,涉及建材领域、公用事业领域、原料药行业、通信行业等多个领域行业。在查处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中,既有内资企业,也有外资企业;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在办结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中,涉案主体既包括省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也包括市级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这充分说明,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不论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互联网企业还是传统企业,甚至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事业单位,在反垄断法面前一律平等对待。

我国反垄断法实施12年来,已经逐步在多个领域行业开展反垄断执法。执法部门曾查处五粮液公司限定最低转售价格案、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利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等重大典型案件。2019年是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改革后的开局之年,查处了长安福特实施纵向垄断协议案、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垄断案、菏泽汽车行业协会联合抵制交易案等一批案件。反垄断执法始终利剑高悬,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同舟共济”,业内专家建议

首先,浮法企业应该充分体谅此轮原片价格快速暴涨给下游深加工企业持续运作所带来的巨大压力,高度警惕其可能明显抑制下游需求的不利影响。当前,在年底赶工、原片价格高企且供应紧张、深加工产品与原片价格倒挂的情况下,浮法企业应该认真贯彻中央“六稳六保”方针,站在稳定上下游产业链、稳定经济大局的高度,优先保障下游深加工企业的原片供应;同时尽可能控制涨幅,忍一忍,缓一缓,不再推涨跟涨,帮助下游深加工顺利完成年底赶工和持续接单。

其次,浮法与深加工是玻璃产业链上的患难兄弟,应该“唇齿相依、互相支撑”。浮法企业应该尽可能保持原片价格阶段性的稳定和可预见性(定期公布价格调整机制、提前预警、适当缓冲),避免价格“过山车”式的暴涨暴跌和“一日一涨”式的频繁调价,以利下游深加工合理计价、持续接单和顺利向终端用户的成本传导。

再者,广大深加工企业应该认清今后一个时期原片供需紧平衡、价格长期高企的新形势,化危为机,主动“自救、自律、自强”。通过尽可能减少垫资,降低资金风险,保障现金流;摒弃通过原片涨跌扩大毛利的“投机心态”;摒弃以往“低价竞争”、“以量取胜”的经营策略以及自己带头自律自强,下游深加工企业应主动调整,积极与下游幕墙门窗和业主开发商展开沟通协商,向终端用户合理传导大幅上升的成本,共同修复深加工行业生态。

最后,行业协会应该更好发挥行业平台的沟通协调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浮法与深加工企业上下游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原片市场产销存及价格的监测统计和分析预警,定期发布原片和深加工产品“指导价”,主动向下游幕墙门窗和业主开发商通报行业运行情况,为玻璃企业合理定价、成本传导提供有效依据和有力支持,正确引导玻璃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结语

中玻协涉嫌组织部分玻璃企业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投石掀开海底天!在疫情肆虐,全球经济指标预期下调的当下,此次事件格外引人注目。虽然,大批的落后产能被淘汰、大量海外订单转移到中国进行生产、光伏玻璃需求旺盛以及平板玻璃供需失衡等因素或许是造成当前玻璃价格暴涨的因素之一,但是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往查处的垄断案例来看,不排除人为操控因素。牵一发而动全一身,玻璃价格飙涨的直接后果是,不仅造成玻璃行业下游深加工企业举步维艰,而且也造成玻璃的上游原材料高纯石英砂等材料水涨船高,严重脱离市场轨道,使整个产业链置于动荡不安之中,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与当前中国经济运行总体稳中有升的形势格格不入。强化反垄断监管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至于中玻协是否是本次玻璃涨价风波的始作俑者,相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很快做出公平公正的评判,总而言之,本次立案调查将对稳定市场供给、维持玻璃价格长期稳定以及行业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