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沛县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改造。对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引入智慧停车系统,完善路侧停车泊位管理机制,提高路侧停车泊位周转率和利用率,逐步解决建水城区“行车堵、停车难、停车乱、管理难”的问题。

日前,沛县“智慧停车”项目已经启动收费,进一步扩大城区内的“智慧停车”覆盖范围,车辆一停自动记录时间,车辆离开时,司机扫描二维码或下载APP自主缴费,此举有望缓解沛县周边的停车压力。

泊车划分及收费

❶ 此次收费泊车划分一类区域和二类区域:

一类区域:

(1)东到红光路,南到歌风路,西到汉源大道汤沐路汉城路,北到滨河北路;(注:老城区)

(2)东到红光路,南到滨河南路,西到汉源大道,北到韩信路。(注:新城区)

二类区域:

城区非一类区域、沛县经济开发区划归二类区域。

(三)收费时段

每日8: 00-20: 00(含)。

❷ 道路停车泊位占用费收费标准:

(一)一类区域

1、蓝牌照机动车

(1)停放1小时内(含,下同):每辆每次收费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2)连续停放超过1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

(3)当日连续停放最高收费15元,次日重新计费。

2、黄牌照机动车按实际占用车位收费。

(二)二类区域

1、蓝牌照机动车

(1)停放1小时内(含,下同):每辆每次收费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2)连续停放超过1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

(3)当日连续停放最高收费12元,次日重新计费。

2、黄牌照机动车按实际占用车位收费。

(由此可见,老城区的收费标准高于新城区和开发区。)

❸ 其他收费政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道路停车泊位占用费:

1、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下同)的车辆;

2、进入距城市道路较近的党政机关大门左右50米或相关执法部门确定的区间范围内,办理事务临时占用泊位的车辆;

3、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抢险车;

4、进入相关执法部门施划的其他免费泊位的车辆。

(二)对残疾人合法驾驶的车辆和新能源汽车予以减半收费。

(三)各道路停车泊位收费主体(单位)须使用法定票据,实行收费给票、一车一票和取车验票制度。

(四)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所有收费主体(单位)均应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道路停车泊位占用收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执收部门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选择相应区域先行试点,并注意收集、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稳步推开。同时要加强对执收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规范管理,文明收费,尽可能减少社会矛盾,确保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