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彭宏)记者从省招办获悉,2021年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将于3月4日开始报名。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2021年我省春季进行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自行或联合组织单独考试招生,或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按照规定,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考核包括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