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市民服务中心下沉广场,约80米长的扫黑除恶成果展板映入眼帘。“扫黑除恶大事记”“典型案例”“镇街展示”“专题展示”等四大板块,全方位展示了东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措施和成果;一幅幅展板以震撼人心的图片文字、发人深省典型案例,充分揭露了黑恶势力犯罪的手法和社会危害。

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巩固成果和建立常治机制的起步之年。近年来,东莞累计摧毁了黑社会性质组织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21个、涉恶犯罪团伙645个,抓获全部在逃人员145人,239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高效办理了一批线索,累计处理群众举报线索超过1300条,发放举报奖励金356.4万元。

其中,“虎门富绅水产市场涉黑犯罪团伙案”等案例被选为典型案例。南方+在此对部分典型案例的事件经过和判决情况向社会公布,以案释法,彰显法治权威。

案例1

强收物业费、诬告陷害业主

东莞“最美物业人”李某丽涉黑获刑16年

2018年11月26日,东莞市公安局扫黑办打击专班发布《关于收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东莞市公安局侦破了尚佳物业李某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案,为彻底查清该犯罪团伙所有的违法犯罪事实,特向社会收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

经查,尚佳物业管理层李某、刘某峰等人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采取非法手段对不满其公司物业管理质量差而维权的业主进行报复,同时以追缴管理费为由,对拒交管理费表达不满的业主,采取停水、停电等手段进行滋扰、报复,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社会秩序。

2019年3月14日,东莞市公安局再次发布《关于收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和《悬赏通告》。《悬赏通告》显示,尚佳物业董事长李某丽有重大作案嫌疑。犯罪嫌疑人李某丽,女,52岁,户籍地为广东东莞,曾任东莞市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于2017年5月获评东莞首届50名“最美物业人”之一。2019年7月,李某丽迫于压力,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丽于2005年12月注册成立东莞市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东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先后取得了东莞市18个镇街38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权。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李某丽以公司的合法外衣为掩护,自2014年开始吸收、招纳一批社会闲杂人员,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其为首,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改装水表、多报水电度数盗取水费,以及私自出租空置房屋等方式非法敛财;通过停水停电、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行收取物业管理费;通过故意伤害、诬告陷害、故意毁坏财物等行为打压维权业主,阻碍成立新业主委员会,以便控制小区的经营管理权。

该组织还以暴力、威胁、滋扰及其他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致1人轻伤、3人轻微伤,在当地物业行业形成非法控制,称霸一方,造成了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及社会生活秩序。

2020年7月1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李某丽等11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首犯李某丽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0万元,罚金21万元;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至九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宣判后,李某丽等5人提出上诉。

2020年8月26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丽等11人涉黑案作出二审宣判,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2

东莞这些黑门诊栽了

法院二审宣判13人被判刑

所有医护人员无证上岗。采取捏造、夸大的方式对前来就诊的被害人开发病情,以不治疗会癌变、不孕、有生命危险等理由,迫使被害人接受更多手术,施行不必要的治疗,并通过恐吓、威胁的手段勒索被害人的钱财。这是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仁爱门诊和博爱门诊的常规操作,也就是俗称的黑诊所。因为行为过于恶劣,这两个门诊一伙13人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首犯谢某武获刑九年半。

2018年8月初,25岁的梁女士在深圳龙岗龙城医院检查出子宫息肉。同年8月28日18时许,梁女士与男友到凤岗镇官井头仁爱门诊部就诊,并同意花费2380元进行手术。做完宫腔镜后医生说梁女士有子宫糜烂、囊肿,需要做手术16800元。梁二人说没钱,拒绝了。

随后梁女士打完点滴就被医生带去做手术。手术导致梁女士下体疼痛难忍流血不止,同时医生以不能打麻药为由逼迫梁女士接受高价手术。即使梁女士男友和医生吵架、强烈要求转院、一再说明没钱,医生仍然继续用宫颈钳导致梁女士疼痛难忍,被迫交了11000元做所谓的“宫颈糜烂、子宫囊肿”手术。

出了门诊部后,梁女士立即投诉。庭审现场,梁女士表示,交的1万多元中,2000多元做息肉手术是自愿的,其余的钱都是痛得受不了、出血、怕有生命危险才交的。经法院审理查明,截止2019年5月案发,像梁女士这样遭遇敲诈勒索的共30人次,合计485596元。

本案中,被害人往往被低价宣传吸引到涉案两门诊,主诉妇科疾病或做人流,妇科医生、助理遂与B超医生联手虚构或夸大病情,诱骗被害人做进一步检查或清洗下体。

此时,医生和助理便使用假白带(用药膏或其它制成)制造白带异常的假象,用扩阴器、宫颈钳等工具将蘸了红药水的棉花塞入被害人下体制造宫颈糜烂、赘生物的假象。甚至用针注射生理盐水造成囊肿的假象。同时恐吓被害人有多种严重的妇科疾病,不治疗会癌变、不孕不育等,逼迫被害人付款并接受穿刺引流、宫颈修复、囊肿剔除、息肉摘除等手术。

在检查、治疗、手术过程中,还使用扩阴器、插管子造成被害人下体疼痛,以诱使被害人接受高价的“无痛”微创手术。

法院审理查明,谢某武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分别于2017年8月、2018年2月出资成立并经营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的博爱门诊部和仁爱综合门诊部,先后招聘无医疗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医院的医生、助理,并招聘了管理、财务人员,形成了以谢某武为首要分子,以谢某贞、林某春等多人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欺骗、威胁、要挟、胁迫为主要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

并且,以谢某武为首的犯罪集团成立医疗机构的初衷并非出于治病救人,也非为患者排忧解难,而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纠集无从医资格人员,通过捏造、夸大病情欺骗患者,使无病变有病,小病变大病,进而利用被害人在手术中的恐惧心理,胁迫患者接受本不需要的手术,且手术费用远高于合理价格。甚至在此基础上,医生还会视被害人支付能力随意调高价格。

该犯罪集团正是利用被害人处于手术台上孤立无援的状态以及对生命危险、不孕、疼痛的恐惧心理,对被害人形成精神上的强制,从中非法牟取巨额利益。

法院审理认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所有成员以胁迫为主要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严惩。

东莞中院二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首犯谢某武有期徒刑九年半,处罚金60万元;判处林某春、谢某萍等12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60万元至1万元不等。

案例3

东莞虎门富绅水产市场恶霸团伙宣判

首犯被判19年半、罚960万元

2016年至2018年间,东莞虎门富绅水产市场里,商户们苦不堪言:每天进货的数量都要汇报给市场管理方,用以提成;海盐和冰条也被指定供货商,尽管卖得很贵;还时不时要遭到市场内保人员的暴力威胁……种种遭遇,原来都是市场的恶势力头目谢某友的谋划领导!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16年年初开始,谢某友及谢某立共同出资成立了东莞市沿江富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位于东莞市虎门镇的虎门富绅水产市场 。谢某友为进一步控制市场,聘请了多人以“食品安全员”的名义充当市场内保,逐渐形成了以谢某友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从2016年年初开始,谢某友与另外两名重要成员胡某文、郑某华决定对停放在富绅市场外围路段的车辆强行收取停车费。不肯交?谢某友恶势力团伙就通过推打、禁止装卸货、驱赶、锁车、砸车等暴力、威胁方式,迫使18名被害人被迫缴纳停车费共约11550元。

同年9月,谢某友、胡某文、郑某华又谋划出一个点子:打着收取“食品监督费”的幌子,从商户进货的水产数量中按不同比例强行抽取提成,扣除部分款项作为市场利润,再按月将剩余部分返还给缴费的商户。

为了“更有效”地执行,他们还组建了“加州鲈报数群”“桂花报数群”“咸淡水昌鱼报数群”等约30个水产品的微信群,商户被要求每天将水产品进货数在微信群报数后才能进入市场卸货售卖。谢某友等人以收取“食品监督费”的方式,向被害市场商户敲诈勒索共约260万元。

此外,从2016年6月份开始,谢某友等人在富绅市场内限定冰条和海盐的供货商,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市场商户只能向指定的商家购买高价冰条和海盐。市场方从每条冰条中抽水6.5元,从每吨海盐中抽水200元,直接导致了富绅市场内冰条、海盐的销售价高于周边市场价,进而导致了市场商户经营成本升高。

经统计,谢某友等人通过垄断冰条销售非法获利共约410万元,通过垄断海盐销售非法获利共约290万元。

扰乱宾馆经营秩序,面对民警的调解拒不听从还大声叫嚣;恶意扣押竞争对手工作人员,还逼迫其签下保证书……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友结伙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结伙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特别严重,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结伙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结伙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对被告人谢某友应数罪并罚。

一审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谢某友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60万元。一审宣判后,谢某友提出上诉。2020年8月26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于羽佳

【作者】 于羽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