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10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㈠ 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㈡ 业绩预告情况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航空客运需求大幅降低,全球民用航空运输业及相关产业受到较大的负面冲击,飞机租赁公司面临的租金延付、违约以及承租人破产风险增加。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飞机租赁业务的租金收入及销售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并因飞机资产估值下降、预计租金收入降低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减值增加;此外,公司境内融资租赁客户受疫情影响信用评级水平下降,导致计提减值增加。上述减值的计提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09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及其关联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集团”)发来的通知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债权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海航资本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申请对海航资本进行重整。

债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海航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海航集团进行重整。

二、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债权人已向法院提交海航资本、海航集团重整申请,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海航资本、海航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重整方案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跟进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海航资本及海航集团通知函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