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宁波推出“金融服务人才17条”, 为人才“栽树工程”配套提供金融“灌溉工程”,努力营造最优人才金融环境。
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宁波市金融服务人才创业创新政策举措”新闻发布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办副主任黄荣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岷,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陈明介绍宁波市金融服务人才创业创新政策举措相关情况
宁波是人才发展的重要首选地
在2019年新增就业大学生13.7万人的基础上,2020年新增就业大学生16.6万人,实现20.3%逆势增长。
为人才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助力,近年来,宁波充分发挥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政策优势,推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特色险种,为人才发展“保驾护航”。
具体来看
持续强化人才服务
创新人才保险支撑
金融是人才发展的助推器,为加大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力度,《宁波市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实施意见(试行)》即“金融服务人才17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17条”实招条条立足宁波特色,通过“投、贷、融、保、担”一揽子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其中涉及保险服务金融人才的“硬核举措”占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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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提升保险保障能力
支持人才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软件首版次保险,提高新产品、新技术质量和责任风险保障能力。鼓励保险机构针对人才企业开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子产品,适度提高承保额度和风险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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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开发推广特色险种
逐步推广企业研发费用损失保险、创业项目费用损失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融资保证保险、人才发展支持保险等保险产品试点,在人才创业园、科技型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创客服务中心等先行先试,鼓励区县(市)相关部门支持符合条件企业投保“科创保”等双创类保险项目。
随着“17条”实招的正式实施,将进一步解决对初创型人才企业“不敢贷”“不愿保”“不想投”“不敢担”等问题,更大程度实现人才企业“应贷尽贷”“应保尽保”“应投尽投”“应担就担”,助力宁波实现“六个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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