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寒窗殊不易,一朝成名天下知。可是,这件事发生在高桐(化名)身上,却转眼成了悲剧。

今年32岁的高桐,是一名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他去了三门峡中达化工有限公司上班(下称“中达化工”),经过数年努力,他成为中达化工生产技术部部长。

位于三门峡陕州区产业集聚区的中达化工,是洛阳市中达化工公司分公司,始建于2011年,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金5000 万,年产值近2亿元,公司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在全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高桐的事业眼看着在向更阳光的方向发展,不料,却转眼成为阶下囚,2020年8月,他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一名公司高管,如何却成为罪犯?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一份指控,还原了事情的经过:被告人高桐在任河南省三门峡中达化工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期间,在该公司未取得盐酸销售许可证,在被告人张某4、石某1(已判决)未提供有效证件的情况下,仍将公司生产的副产品盐酸以每吨270-450元不等的费用让张某4、石某1拉走处置。张某4通过石某1将废盐酸拉至汝州市,与被告人宋某1联系通过张某5(在逃)将该公司废盐酸在汝州市蟒川镇神火集团尾矿库、杨楼镇恒联牧业院内及寄料镇境内非法倾倒,石某1后期直接与高桐联系将公司废盐酸拉至汝州在上述地点非法倾倒。根据拉废酸车辆的GPS定位信息,从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5月22日张某4、石某1一共从三门峡中达化工有限公司运输出废盐酸23车644吨,其中张某4从三门峡中达化工有限公司运出处废盐酸15车420吨。

经检测,该倾倒的液体废物均属有毒物质。

虽然高桐辩解称,自己并未从中牟利,自己也是工作行为,但法院仍然判决,上述行为未经许可,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明显违反我国对危化物品的管理规定,这些废酸随意倾倒,严重污染环境,高桐作为污染物排放的源头,仍应依法从严处理。

最终,高桐因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已缴纳)。

冤不冤?因为一份工作,却把自己搞到监狱去了。如今,不知这个1988年出生的高管,内心该是如何的五味杂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