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性质分析

根据全旗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0年全旗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6件,解决146件,投诉解决率100%,在所有投诉问题中,其他问题占100 %;争议金额38.7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8万元。从投诉类别看,受理商品类投诉87件,占投诉总量58.3%;服务类投诉59件,占投诉总量41.3%。所有投诉中,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五成以上。

服务大类投诉中,投诉量居前三位的是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类投诉。其中,移动电话服务、修理和住宿服务投诉量位列服务类投诉前三位。

表1:按投诉性质分类情况表(单位:件)

图1:按投诉性质分类比例图

商品和服务类别分析

2020年,受理商品类投诉87件,其中超市、药店35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40%,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装饰建材类、农资、日用品、服装鞋帽类及交通工具类五类商品的投诉量分别居第二到第六位;受理服务类投诉59件,服务类投诉中,修理12件,餐饮9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35%,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供气供热、移动联通、美容等三类服务投诉分别居第三到第五位。

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量 增长明显。消费者主要投诉服务质量问题(服务滞后、达不到宣传效果、不向消费者出具服务单据等)。

商品投诉主要集中在服装和建材两大类,消费者反映突出的问题有产品质量问题、售后(“三包”)义务、定(订)金纠纷及不履行合同约定等。

图2:商品大类投诉量图(单位:件)

图3:服务大类投诉量图(单位:件)

典型案例

【案例简介】 1

消费者于2020年7月份在鄂前旗乐惠多超市购买了两袋羊奶,喝出异物,消费者选择保护其合法权益,拨打了投诉12315。

【处理过程及结果】

投诉中心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解,经营者已向消费者赔偿600元。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

【案例评析】

依据《消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案例简介】 2

消费者王某于2020年10月24日在鄂前旗锦顺通讯行给手机换膜,换膜后没多久膜就掉了。双方因钢化膜问题发生争执,消费者选择保护其合法权益,拨打了投诉12315。

【处理过程及结果】

投诉中心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解,经调解,经营者已退还给消费者45元,消费者表示满意。调解成功。【案例评析】

依据《消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总编辑:杨晓琴

责任编辑:罗腾亚

本期编辑: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