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公安局长张俊峰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电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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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公安局长张俊峰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电视讲话

献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电视讲话

副县长、公安局长张俊峰

全县广大父老乡亲: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民间习俗,为节日增添欢乐和喜庆。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一习俗已逐渐成为影响城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所带来的环保压力与日俱增,安全问题日益突显,民意诉求反响强烈。

为使我们的家乡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沧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通过了《沧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献县人民政府也于2020年12月20日发布了《关于全县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献县全县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也就是在献县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允许销售、燃放)。对违反规定销售、燃放的个人或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家中有以往留存的烟花爆竹,希望您尽快主动上交到单位、居住地村(居)委会或乡镇政府,自觉做到不存储、不购买、不燃放。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凡发现上述违法行为您可拨打110-举报热线或辖区派出所电话进行举报,查证属实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现金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献县是我们共同的家乡,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为建设美丽献县、文明献县、平安献县、法治献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值此春节来临之际,我代表献县公安局全体干警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衷心的祝福,祝大家过一个欢乐、祥和、环保、文明的春节!

谢谢大家。

来源:献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