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个税变了!天津市税务局最新公告,个人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按1.5%预征个税;取得其他所得代开发票时,不征收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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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个税变了!

税务局刚通知!

刚刚,天津市税务局发布一则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意见稿:

划重点!!!

01 自然人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

在天津范围内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零散税收纳税人在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纳税人开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5%预征个人所得税。

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办理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已预征的个人所得税。

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按期申报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公告。

02 自然人取得其他所得代开发票

自然人取得综合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代开发票单位应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销售和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03 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税征管问题

承揽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劳务派遣企业或施工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属于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依法向工程作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依法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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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个税应税所得率下调!

近日,北京发布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划重点:

01 应税所得税下调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税所得率按5%标准执行。较京财税〔2010〕18号文件下调了2个百分点。

02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03 其他已调整地区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