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茂名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刚强,副主任邓永明、马学友、林振光、黄奕奕、陈凡晓,秘书长杨雄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金军,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和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截至目前,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 468 名,应出席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代表 467 名,暂停执行代表职务1名。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设立大会秘书处,下设组织、秘书、宣传、简报材料、议案建议、计划预算、后勤、疫情防控、保卫等9个会务组;大会会场设在茂名市市民中心;住宿分别安排在茂名迎宾馆、茂名国际大酒店、茂名温德姆至尊酒店、茂名华海酒店;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代表到原选举单位的代表团驻地报到;大会秘书处设在茂名国际大酒店。

会议审议了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马学友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人事任免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2月3日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宇庆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黄沛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莫挺的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亚车的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来源】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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