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也就是说快递员应当将快递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也就是说只有收件人同意的前提下,快递员才能将快递放入快递柜。如果快递公司拒绝送货上门,可以拨打12305进行投诉。

打开快递柜,发现快递破损怎么办?

如果快递公司未经买受人同意,擅自将快递放入快递柜,不能视为买受人已经签收,买受人取出快递发现破损可以要求出卖人进行赔偿或更换。

《民法典》512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民法典》604条规定,买卖合同在收货人签收之前,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签收之后,由买收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