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

衢州大病保险补助标准提高

大家看病报销费用更多了!

近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通知》,通知指出——

从2021年2月1日起,我市大病保险补助标准从60%调整为70%;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补助标准从65%调整为80%。

随着此次补助标准的提升,老百姓住院看病补助有了进一步增加。

2021年1月1日,我市实施医保新政。新政提到,职工医保对象和城乡居民医保对象实行统一大病报销政策(起付标准为2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那么,2月1日起,大病保险补助标准调整后,普通医保对象能报销多少呢?

请看下面举例说明:

假设参加衢州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程某,一个年度内在二级医疗机构累计产生住院可报费用35万元

住院基金支付的计算公式为:

年度内起付标准首次为800元;第二次起付标准为600元(包括特殊门诊起付标准)。年度在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多次住院,起付线累计达1400元即可。

住院基金支付=[住院可报费用(350000元)—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84%)=293328元

大病保险基金支出计算公式为:

原政策:

大病保险基金支出=[纳入大病报销费用(350000-293328)-大病起付标准(20000元)]×大病报销比例(60%)=22003元;

新政策:

大病保险基金支出=[纳入大病报销费用(350000-293328)-大病起付标准(20000元)]×大病报销比例(70%)=25670元;

2月1日起,大病保险报销待遇提高后,患者可比原政策标准多报销3667元

另外,通知还指出,我市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和基金最高支付额仍按原规定执行;大病保险的诊疗项目目录和管理规范按省定标准执行;专家远程医疗会诊补助费用不再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衢州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 胡志成

@衢州医保

责任编辑:姜丰

审核:童炜来 孙萌

终审:王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