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巴东县政府网2月7日发布5则土地征收公告,涉及溪丘湾、绿葱坡、野三关、清太坪、大支坪共5个乡镇,以下是这5则公告内容。

土地征收公告

溪丘湾乡人民政府、溪丘湾村及有关村民:

2021年1月27日,巴东县2020年度第4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获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鄂政土批〔2021〕138号),同意巴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中溪丘湾乡溪丘湾村集体土地5.7564公顷(其中农用地5.7069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0495公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征收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及其他用地,具体位置和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为落实安置补偿相关工作,现将土地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巴东县2020年度第4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

执行Ⅱ类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总费用413.2325万元。

四、补偿登记及安置方式

请在该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1年2月28日前到所涉村办理补偿安置等相关登记手续,补偿安置方式按照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五、本批次征收范围涉及农民可在60天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巴东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土地征收公告

绿葱坡镇人民政府、绿葱坡社区及有关居民:

2021年2月1日,巴东县2020年度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获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鄂政土批〔2021〕145号),同意巴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中绿葱坡镇绿葱坡社区集体土地0.062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0.0583公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征收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位置和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为落实安置补偿相关工作,现将土地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巴东县2020年度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

执行Ⅱ类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总费用4.5045万元。

四、补偿登记及安置方式

请在该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1年2月28日前到所涉社区办理补偿安置等相关登记手续,补偿安置方式按照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五、本批次征收范围涉及农民可在60天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巴东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土地征收公告

野三关镇人民政府、谭家村社区、劝农亭社区、柳家山社区及有关居民:

2021年2月1日,巴东县2020年度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获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鄂政土批〔2021〕147号),同意巴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中涉及野三关镇谭家村社区、劝农亭社区、柳家山社区集体土地1.0659公顷(其中农用地1.0402公顷<含耕地0.5770公顷>、未利用地0.0257公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征收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具体位置和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为落实安置补偿相关工作,现将土地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巴东县2020年度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

执行Ⅱ类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总费用75.2415万元。

四、补偿登记及安置方式

请在该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1年2月28日前到所涉社区办理补偿安置等相关登记手续,补偿安置方式按照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五、本批次征收范围涉及农民可在60天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巴东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土地征收公告

清太坪镇人民政府、清坪街社区及有关居民:

2021年2月1日,巴东县2020年度第1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获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鄂政土批〔2021〕148号),同意巴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中清太坪镇清坪街社区集体土地0.2831公顷(其中农用地0.1967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0864公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征收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位置和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为落实安置补偿相关工作,现将土地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巴东县2020年度第1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

执行Ⅱ类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总费用20.0994万元。

四、补偿登记及安置方式

请在该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1年2月28日前到所涉社区办理补偿安置等相关登记手续,补偿安置方式按照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五、本批次征收范围涉及农民可在60天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巴东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土地征收公告

大支坪镇人民政府、水谷坝村及有关村民:

2021年2月1日,巴东县2020年度第1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获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鄂政土批〔2021〕146号),同意巴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中大支坪镇水谷坝村集体土地0.8378公顷(其中农用地0.8378公顷<全部为耕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位置和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为落实安置补偿相关工作,现将土地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巴东县2020年度第1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

执行Ⅲ类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总费用53.1936万元。

四、补偿登记及安置方式

请在该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1年2月28日前到所涉村办理补偿安置等相关登记手续,补偿安置方式按照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五、本批次征收范围涉及农民可在60天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巴东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来源/巴东县政府,在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