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6章23条,明确了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定义、省级产业园建设发展的原则及布局考虑;设立“功能作用”专章,强调省级产业园要采取有效措施,吸引优质机构入驻,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支持园区内机构创新发展,鼓励省内外园区间加强交流合作。《办法》规范了省级产业园的申报设立、运营管理和定期评估等工作,详细规定了省级产业园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评估确定程序;明确了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职责以及省级产业园的评估内容、评估周期及评估结果应用等。

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发展的平台载体,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提升的有效措施。目前,山东已建有2家国家级和20家省级产业园,全省16市实现省级产业园全覆盖。制定实施《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办法》,是规范省级产业园管理、促进产业园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对充分发挥产业园“主阵地”作用,推动山东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春晓 通讯员 范洪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