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9日)从兴宁市公安局获悉,为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兴宁市实际,兴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现对兴宁籍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中缅边境非法出入境人员、目前滞留缅北人员(以下统称“滞留缅北人员”)发布通告。
通告如下:
一、滞留缅北人员家属自本通告发布后,及时联系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投案自首。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滞留缅北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为滞留缅北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滞留缅北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拒不回国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严厉打击。家属要配合本地党委政府、司法机关进行劝返工作,争取从宽处理。
特此通告。
【全媒体记者】张柳青
【通讯员】兴公宣
【作者】 张柳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