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青海海西州多名党员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01
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
省纪委监委对海西州委原常委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常务副书记
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梁彦国严重
经查,梁彦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坚决、阳奉阴违、敷衍了事、失职弃责,甚至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对兴青公司长期存在的非法开采问题不抓不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和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滥用职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承发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职务犯罪。
梁彦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中央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下,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彦国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梁彦国简历
梁彦国,男,汉族,1964年1月生,河北蠡县人,大学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 青海师范大学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84年7月至1985年7月 祁连山铜矿子弟学校教师;
1985年7月至1988年8月 青海省煤炭技工学校教师;
1988年8月至1998年11月 西宁市经委生产处科员、副主任科员、经济运行科副科长;
1998年11月至2000年4月 西宁市经委办公室主任;
2000年4月至2003年11月 西宁市经贸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2003年11月至2006年11 月 西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6年11月至2010年2月 西宁市招商和经济技术协作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0年2月至2010年9月 西宁市经济委员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0年9月至2014年8月 海西州德令哈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
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 海西州副州长,德令哈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5年1月至2018年3月 海西州副州长;
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 海西州委常委、副州长;
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 海西州委常委、副州长,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 海西州委常委,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厅级);
2020年8月免去海西州委常委,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02
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
省纪委监委对柴达木
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委员
管委会原专职副主任兼原木里
煤田管理局局长李永平严重
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永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将个人应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涉嫌职务犯罪。
李永平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中央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下,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永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永平简历
李永平,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青海湟中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9月至1988年7月 陕西煤炭工业学校井下开采专业学习;
1988年7月至1991年10月 海西州绿草山煤矿生产科技术员;
1991年10月至2002年6月 省重工业技工学校培训科助理讲师、副科长、科长;
2002年6月至2006年1月 省企业干部培训中心干部、副主任;
2006年1月至2012年6月 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副处长、处长;
2012年6月至2014年5月 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处处长;
2014年5月至2014年7月 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 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7年3月至2020年8月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副厅级)兼木里煤田管理局局长;
2020年8月 免去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木里煤田管理局局长职务。
03
经海西州委批准
海西州纪委监委对海西州政协原党组成员
秘书长郝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建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漠视党纪国法,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非法持有、私藏弹药。
郝建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非法持有、私藏弹药犯罪,且在党中央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下,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海西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西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郝建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海西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郝建华简历
郝建华,男,1964年8月生,汉族,河北阳原人,大学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7月至2001年11月 海西州冷湖行委公安局工作,历任刑侦科科长、副局长、局长;
2001年11月至2003年10月 海西州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
2003年10月至2006年7月 海西州天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处级);
2006年7月至2011年9月 海西州天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1年9月至2013年10月 海西州天峻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3年10月至2016年9月 海西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处级);
2016年9月至2016年10月 海西州政协秘书长人选、办公室主任;
2016年10月至2016年11月 海西州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6年11月至2019年6月 海西州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 海西州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
2020年11月 免去海西州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职务。
| 编辑:煎蛋
| 来源:青海纪检监察
| 律师顾问:延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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