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021年2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1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后续公司将依据新的再融资相关政策,重新研究论证并制订再融资方案,继续开展再融资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