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曹妃甸因美丽聪慧的曹妃而得名,是中国唯一一个以“妃”命名的崭新城市;作为中国北方妈祖文化圣地,蚕沙口天妃宫同样名不虚传,故曹妃甸以“妃乡”闻名于世。
近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位于曹妃甸港区的曹妃甸灯塔正式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也是曹妃甸区历史上首次拥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在辞旧迎新的牛年春节到来之际,这份荣誉可谓给曹妃甸文旅事业注入一剂强心针和催化剂!据了解,曹妃甸灯塔的保护范围是:以塔基外缘为基点,向东、西、南方向外扩1米,向北外扩0.7米。建设控制地带为:以保护范围边线为基点,向东、西、南方向外扩5米,向北不外扩。
近几年,曹妃甸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先后投入财政资金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使我区文物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曹妃甸灯塔灯火长明,亦如薪火相承。
曹妃甸上的灯塔,是曹妃甸工业区开发前岛上唯一的建筑物,也是曹妃甸的标志性建筑。关于该灯塔的历史是这样的:清咸丰十年(1860年),由于英法联军入侵,签定了屈辱的《北京条约》,天津港于1861年1月20日被迫对外开埠。开埠初期,帝国主义垄断的“天津海关”和“英商航运公司”曾建议在“曹妃甸”岛上建造灯塔,为航行标志,太古、怡和两大轮船公司后改为招商公司。但是由于当时建筑技术、物资运输和资金缺乏,一直没有建成。直到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李鸿章才答应拨款在“曹妃甸”建一座灯标,做为引导船只之用,委托曹妃岛上的庙内和尚代为照料。后经多次改造为钢质架灯桩结构,位于曹妃甸沙垒上,属浅滩避让标志。1944年被侵华日军拆毁,新中国成立后修复,1986年11月重建。
历史沿革:
曹妃甸,亦称曹妃殿,原系滦南县南部海域一小岛。曹妃甸南端海域深阔,是进入天津、大沽、北塘等港口的航运要道,也是各种船只由塘沽通往秦皇岛、大连等港口的主要航线。但是,因岛域附近多暗沙,过去船舶到此常遭不测,这就产生了在甸上设立灯塔给船只导航的必要。最初在此建立灯塔的是一个叫作法本的和尚。
据文献记载,法本和尚俗姓郭,名醇成,生于道光十八年(1839年),河北省宁河县人(今属天津市辖)。青少年时期,他常随家船航运于辽宁、河北、山东之间的渤海航线上。清咸丰七年(1858年),郭醇成驾船行至曹妃甸附近触沙沉船,船上数人遇难,仅他幸存。因此,郭醇成发下弘誓:“可受万般劳苦,换起千帆平安。”
图为1886年建成的第一座灯塔
曹妃甸上的第一座灯塔建成于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6月8日。后来,随着战乱的发生,法本和尚离开曹妃甸去往乐亭县石臼窝海岛,灯塔疏于管理,很快就坍塌报废,航行船只又失去了安全保障。
图为1925年建成的第二座灯塔
1896年始大潮侵没曹妃甸,1897年又遇地面沉降,1901年沙甸与陆地新开。为保灯塔安全,在底部增建保护月台。1920年后又不断在月台四周打桩,抛石,以资保护,但终因抵御不住海潮及流冰成年累月的冲刷侵袭,1925年,不得不放弃原塔,异地重建,新塔于1925年9月1日建成发光。
图为1950年建成的第三座灯塔
1944年抗日战争期间,为打击侵华日军的海上运输,中国抗日部队将灯塔拆除。抗战胜利后,即有恢复曹妃甸灯塔之动议,限于时局艰难,未能实现。直到解放后的1950年6月27日,这里建成第三座灯塔。
图为1962年建成第四座灯塔
1950年建之灯塔,屡受潮水侵蚀,桩基冲刷严重,灯塔不得不又一次迁址重建。1962年4月开始到1962年8月21日建成第四座灯塔。
图为1986年又重建第五座灯塔
1985年,时为交通部天津航道局所属的天津航标测量处根据潮没滩涂流沙地质的特点,设计了不用重型施工机械,简便易行稳定可靠的施工技术和设计方案。1986年,曹妃甸灯塔第四次重建,同年9月6日建成。
图为1998年第5次重建的灯塔
到了1998年秋,因超出设计使用年限,钢结构塔架严重锈蚀,塔身倾斜。为保障助航作用,终于改建成了现在颇具气势的第六座太阳能灯塔。
今日灯塔
随着航海事业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曹妃甸上的灯塔标准越来越高,质量越来越好,特别是灯塔矗立于甸的南端,美观大方、坚固耐用,塔高18米,射程14海里。随着曹妃甸港口的开发利用,这里迎来了南来北往的船只。这座光芒四射的灯塔,正以崭新的姿态,引领着曹妃甸向全球领先的钻石级深水大港阔步前进,伴随曹妃甸经济的迅速发展,文旅事业的腾飞,未来的曹妃甸文物保护工作也必将迈上新的台阶。
资料来源:曹妃甸区文化馆、曹妃甸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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