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布了最新一批挂牌出让多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涉及兰山区、罗庄区。要建多个商住小区、文化设施等,具体范围全部公布...

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LS-G-02-2021-003号地

地块位置:位于兰山区通达路与平安路交会处东南,四至为:东至临沂市农业机械公司,南至临沂市农业机械公司、三里庄居委用地,西至通达路,北至平安路。

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商住比1:9)

LSXY-2021-001号地

土地座落:位于兰山区临西十二路与聚才六路交汇处东北,四至为:东至规划路(规划),南至聚才六路,西至临西十二路,北至政府储备地。

土地用途:文化设施用地

LS-G-02-2021-001号地

地块位置:位于兰山区义堂镇双岭路与兴业路交会处东南,四至为:东至民生路,南至孟芝路(规划),西至兴业路,北至代家庄村用地。

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商住比10%:90%)

LS-G-02-2021-002号地

地块位置:位于兰山区方城镇西石桥村富民路与泉重路交会处西南,四至为:东至泉重路、西石桥村用地,南至临沂新桥中学、西石桥村用地,西至振兴路、西石桥村用地,北至富民路。

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商住比10%:90%)

LS-G-01-2021-003号地

地块位置:位于兰山区义堂镇大芝房村、小朱保村,四至为:东至小朱保村用地,南至孟芝路绿化带(规划)、山东旭美尚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西至山东旭美尚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北至大芝房村用地、小朱保村用地、山东旭美尚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LZ-G-05-2021-001号地

地块位置:位于罗庄区双月湖路与规划路交会处东南,四至为:东至滨一路(规划)、临沂海纳置业有限公司用地,南至工业北路、临沂海纳置业有限公司用地,西至规划路、临沂海纳置业有限公司用地,北至临沂海纳置业有限公司用地、双月湖路(规划)。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此前,临沂1号土地征收公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保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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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地块1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无梁殿村、中桥村、西桥村。东至西桥村旱地、中桥村坑塘水面,西至无梁殿村旱地,南至无梁殿村旱地、中桥村旱地、西桥村旱地、中桥村旱地、中桥村坑塘水面,北至无梁殿村旱地、中桥村旱地、西桥村旱地、中桥村旱地、中桥村坑塘水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无梁殿村、中桥村、西桥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地块2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武德村、后桃园村。东至农村道路,西至公路用地、武德村村庄,南至武德村村庄、后桃园村庄,北至武德村旱地、武德村村庄、后桃园村村庄、后桃园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武德村、后桃园村。

用途:商服用地

3地块3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后桃园村。东至农村道路,西至后桃园村建制镇,南至后桃园村建制镇,北至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后桃园村。

用途:商服用地

4地块4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武德村、后桃园村。东至农村道路,西至武德村建制镇、后桃园村建制镇,南至后桃园村农村道路、武德村农村道路,北至武德村建制镇、后桃园村建制镇。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武德村、后桃园村。

用途:商服用地

5地块5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无梁殿村、西桥村。东至西桥村旱地,西至无梁殿村旱地,南至无梁殿村旱地、西桥村旱地,北至无梁殿村旱地、西桥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无梁殿村、西桥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6地块6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西桥村。东至西桥村旱地,西至西桥村旱地、坑塘水面,南至西桥村旱地,北至西桥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西桥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7地块7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房家村。东至沟渠,西至房家村坑塘水面、中桥村其他林地,南至房家村坑塘水面,北至农村道路、房家村坑塘水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房家村。

用途:商服用地

8地块8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中桥村、房家村。东至房家村水浇地,西至中桥村水浇地、中桥村旱地,南至中桥村旱地,北至中桥村水浇地、农村道路、房家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中桥村、房家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9地块9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东至马厂湖建制镇,西至农村道路,南至马厂湖建制镇,北至马厂湖林地、坑塘水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0地块10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中桥村。东至中桥村村庄、中桥村其它林地,西至中桥村村庄、北桥村村庄,南至中桥村农村道路、中桥村村庄,北至北桥村村庄、中桥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中桥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1地块11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芦家湖村。东至芦家湖村采矿用地,西至芦家湖村采矿用地,南至芦家湖村采矿用地,北至芦家湖村采矿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芦家湖村。

用途:商服用地

12地块12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北桥村、马厂湖镇房家村、马厂湖镇古城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北桥村、房家村、古城村。

用途:公路用地

13地块13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黄泥岗村。东至黄泥岗村水浇地,西至黄泥岗村水浇地,南至黄泥岗村水浇地、农村道路,北至黄泥岗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黄泥岗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4地块14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大姜家村。东至沟渠,西至大姜家村旱地,南至大姜家村坑塘水面、大姜家村旱地,北至公路用地、大姜家村设施农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大姜家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5地块15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东至沙埠庄社区城市,西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沙埠庄社区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6地块16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东至沙埠庄社区城市、沙埠庄社区旱地,西至沙埠庄社区城市、沙埠庄社区旱地,南至沙埠庄社区旱地,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7地块17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东至沙埠庄社区城市,西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沙埠庄社区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8地块18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满沟屯村。东至沙埠庄社区城市,西至沙埠庄社区城市、满沟屯村城市,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满沟屯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9地块19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西朱隆村。东至潘庄社区城市,西至西朱隆村城市,南至西朱隆村城市,北至东朱隆村其他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西朱隆村。

用途:商服用地

20地块20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西朱隆村。东至西朱隆村村庄、西朱隆村旱地,西至西朱隆村村庄、西朱隆村旱地,南至西朱隆村村庄、西朱隆村旱地,北至西朱隆村村庄、西朱隆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西朱隆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1地块21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东至涧沟崖村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涧沟崖村旱地,西至涧沟崖村旱地,南至涧沟崖村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北至涧沟崖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22地块22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坞南庄村。东至涧沟崖村旱地、坞南庄村旱地,西至涧沟崖村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涧沟崖村旱地,南至涧沟崖村旱地、坞南庄村旱地,北至涧沟崖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沟崖村、坞南庄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23地块23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西石埠村。东至西石埠村水浇地、农村道路,西至西石埠村旱地、坑塘水面,南至农村道路、西石埠村旱地、坑塘水面,北至西石埠村水浇地、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西石埠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24地块24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西石埠村。东至西石埠村旱地,西至西石埠村旱地,南至西石埠村旱地,北至西石埠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西石埠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25地块25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西石埠村。东至西石埠村其它草地、西石埠村水浇地,西至西石埠村水浇地,南至西石埠村水浇地、农村道路,北至西石埠村水浇地、无梁殿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西石埠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26地块26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后黄土埝村。东至后黄土埝村水浇地、农村道路、后黄土埝村其他林地、后黄土埝村村庄,西至后黄土埝村水浇地,南至农村道路,北至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后黄土埝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27地块27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东至涧沟崖村旱地、涧沟崖村其他草地,西至涧沟崖村旱地,南至涧沟崖村旱地、涧沟崖村其他草地,北至涧沟崖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28地块28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东至涧沟崖村旱地,西至农村道路,南至涧沟崖村旱地,北至涧沟崖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29地块29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坞南庄村。东至坞南庄村旱地、坞南庄村庄、坞南庄村旱地,西至坞南庄村旱地、坞南庄村村庄、坞南庄村其他草地,南至坞南庄村其他草地、坞南庄村旱地,北至坞南庄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坞南庄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30地块30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坞南庄村。东至农村道路,西至坞南庄村旱地、涧沟崖村旱地,南至坞南庄村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北至涧沟崖村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坞南庄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31地块31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坞南庄村。东至坞南庄村旱地,西至涧沟崖村旱地、坞南庄村旱地、坞南庄村坑塘水面、坞南庄村旱地,南至坞南庄村旱地、坞南庄村村庄,北至涧沟崖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坞南庄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32地块32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东至涧沟崖村旱地,西至涧沟崖村旱地、涧沟崖村其他草地,南至涧沟崖村旱地,北至涧沟崖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33地块33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坞南庄村、涧沟崖村。东至涧沟崖村旱地、坞南庄村旱地,西至坞南庄村旱地,南至坞南庄村旱地,北至坞南庄村旱地、涧沟崖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坞南庄村、涧沟崖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34地块34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坞南庄村。东至坞南庄村旱地,西至坞南庄村旱地,南至坞南庄村旱地,北至坞南庄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坞南庄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35地块35

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罗西街道满沟屯村。东至沙埠庄社区城市,西至沙埠庄社区城市、满沟屯村城市,南至满沟屯村城市,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罗西街道满沟屯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民瑞中药饮片、文博小镇、仁华医药、华强物流、金佰合、金湖彩涂、金晶玻璃、卧虎山康养、陶然路、兰鑫钢结构、志远汽配、春光磁业、经纬水环境、磁电产业园二期、加速器3号楼、科技人才港二期、变电站、亚泰二期、天元绿色科技、高新环保建材、产发顺泰、标准纺织、奥瑞金、无锡华鹏、远韶科技、金凯润、利达产业园、汉光电缆项目建设。上述项目为片区开发,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2日由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政府、罗西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